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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 干群热议打开发展空间
时间:2011-04-06 11:50:01  来源:汕头日报  作者:杨可、孙欣欣、郭媛 

本报讯 (记者杨可、孙欣欣、郭媛)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将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汕头全市,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庆祝汕头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的重要节点,这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无疑为汕头的新一轮经济腾飞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处于而立之年的汕头,应如何借特区扩围的东风,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拓宽发展空间?此次被纳入特区范围的区县的市民群众,又有什么样的期盼?

  对汕头在更大空间加快发展意义重大

  濠江区旅游局局长杨育挺认为,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汕头先行先试的地域范围进一步扩大,对于汕头擦亮特区牌子、在更大空间和更高平台上加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汕头应抓住这一机遇,以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用足、用活特区政策,特事特办,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投资者到汕头投资、建设、发展,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

  市政协委员、市律师协会会长蔡翀将关注的眼光放在“特区立法权”上。他说,过去30年,经济特区的“特殊”之处,不仅在于其享受特殊的优惠政策,更在于其拥有法律所赋予的特区立法权。随着各项优惠政策逐步取消,特区立法权成为特区的标志和最大优势。在2011年5月1日之前,特区立法权直接适用于特区区域,澄海、潮阳、潮南和南澳只能参照使用,很容易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淆。随着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这种“同区不同法”、“一市两法”的局面将从根本上解决。

  公务员林冬说,将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 可以为澄海、潮阳、潮南、南澳民众的医疗、就业、教育提供更多保障,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汕头的整体竞争力。

  有利于统筹城乡均衡发展

  采访中,许多受访者在谈到特区范围扩大的问题时,都提到了“统筹城乡、均衡发展”的观点。

  汕头e京网总经理蔡植龙表示,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解决了“一市两法”的问题,特区的相关优惠政策惠及全市,这对统筹城乡、推进城镇化进程并实现均衡发展提供了更有利条件。作为一名企业家,蔡植龙从经营和人才的角度谈了他的看法。认为长期以来,本地企业感受最深、最切肤之痛的就是人才问题,没有人才企业难以发展,没有企业的发展就难以有整个社会的发展。随着特区范围的扩大,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显得更为迫切,只有这样才能广泛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吸引更多的资本和人才进入汕头。

  在潮南区峡山镇办厂多年的林先生表示,特区扩大意义重大。但更重要的是如何加快“两潮”的城市化进程来统筹全市城乡发展。在政策法规、基础建设、公共服务等各个方面,过去都有很多“欠账”,需要下大力气花长时间才能补上。他认为,潮南、潮阳两地在垃圾处理、污水净化等设施方面的建设严重滞后,这给当地的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另外,道路建设也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这些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特区扩大了,汕头应该把重心放到中心城区以外广大的区域。”

  热盼带来更多的民生福利

  对于特区范围扩大的消息,老百姓在充满期待的同时,最关心的就是民生问题能否得到更多关注,城乡环境能否得到改善,生活水平能否得到提高。

  居住在澄海的林浩淳认为,特区扩大范围,澄海区的群众也将受惠。比如说将可享受特区待遇及福利,工资待遇将会有所提升。信宁一村居干部表示,特区扩大范围将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对澄海的经济发展将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潮南区高中教师姚晓丹说,特区范围的扩大,不仅仅是地理意义上的扩大,更是特区内涵的扩大以及群众发展信心的提升。希望特区扩大后,各方面的政策配套也能跟上。“最重要是公共服务要一体化,例如要尽快开通中心城区到潮阳、潮南的公交车。”潮阳区棉城的老居民姚钦荣认为,这对潮阳区的发展是件大好事,希望能以此为契机,用更先进的管理经验来经营城市,使城市更美、人民生活更好。

  发展的机会更多信心更足

  汕头特区范围扩大的消息,也通过网络传递到汕头以外的地区,许多在外的汕头人也十分关注。

  郑莹目前在广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读研一,她告诉记者,她一直打算毕业之后回汕找工作,这个消息更坚定了她回乡发展的信心。“特区范围扩大之后,一些投资者应该会更多地‘垂青’汕头,为我们提供了更多发展的机遇。”

  在网上,汕头特区扩大范围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热议。网友“momo0666”在百度贴吧“汕头吧”留言:“30年特区小范围小打小闹没搞好,现在特区范围扩大了,希望汕头能宽眼界、大规划、大开放的手笔踏踏实实地做好新发展!”来自潮南区的网友“初出江湖”认为,把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有利于提高干部群众的士气,解放思想,促进汕头真正跨越式发展。也有利于解决过去‘一市两法’的尴尬局面,可以让全市人民一起享受特区带来的各项福利和优惠政策,真正实现汕头城乡一体化。

 ■新闻链接

  汕头经济特区沿革:

  1980年8月26日 经国务院批准,于汕头市区东面龙湖片划出1.6平方公里,建立汕头经济特区;1981年11月14日 经上级批准,广东省汕头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

  1984年11月 经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的区域面积扩大为52.6 平方公里,分龙湖和广澳两片区。

  1991年4月 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的区域扩大到整个汕头市区,面积234平方公里,并确定于是年11月正式实施。

  2003年 经国务院批准,汕头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潮阳、澄海撤市建区,原市区5个区调整合并为3个区,澄海市撤市设区;潮阳市撤市分设潮阳、潮南两个区。南澳县建制和区划不变。调整后,汕头市区面积从原来的310平方公里扩大到1956平方公里,市区人口从原来的120万增加到487.5万。

  2011年5月1日 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汕头全市,即2003年来汕头行政区划范围,含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六区一县”,经济特区实现全市2064.4平方公里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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