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住建部批准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住建部同时要求3省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精心组织试点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要及时总结评估试点工作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据悉,住建部早在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提出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和建筑劳务用工管理的整体要求;并强调要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在队伍培育、权益保护、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责任;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构建起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这是时隔两年后,住建部再次批复建筑劳务用工试点,并要求发挥带动全国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