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西丽:北京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博士、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交通运输专委会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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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陕西米脂县一名怀孕8个月有余的孕妇在马路旁的护栏上歇息时突然晕倒,致使脖子卡入护栏窒息死亡,引发了人们对城市公共设施安全性的深入思考。城市是否需要设置栏杆?这一事件又暴露出城市管理的哪些缺陷?《城市化》杂志特邀北京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博士、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交通运输专委会专家顾问韩西丽发表评论。
这虽是一个偶然事件,却又有它的必然性,因此我们应反思和探讨的问题是,城市到底需不需要设置栏杆,如果需要,应设置在哪里以及是否需要设置如此多的栏杆。
城市设置栏杆的初衷是为分割机动车与行人,防止机动车伤人,但只有在车速过快时,这一情况才会发生。因此,设置栏杆最终反映的其实是城市规模问题,因为惟有道路规格较高、道路宽阔时才会使车速加快并威胁行人安全,从而不得不设置护栏。目前,不止大城市有宽阔的马路,小城市、县城也是如此,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这一恶性事件会发生在小县城。我们还要思索的是,城市中是否需要建这么多宽阔的马路。另外,越来越多的小街道也设置了护栏,这其实更不必要,因为小街道并不需要分割。一是在小街道中,车量必然会减速,二是小街道大多是生活区,街道两侧往来频繁,安装护栏后并没有方便行人反而让车辆行驶得更快,这意味着必须将行人挤到护栏里,为车辆留出空间,这显然是背道而驰的做法。从以上两个角度分析,我们的城市并不需要设置护栏。如果说非设不可,也应设置在城市主干道、快速路上,以保护行人和汽车驾驶员的安全。其他城市公共空间,如广场周边、小街道上,完全没必要设置。
从一个路口延伸到另一个路口,我们的栏杆基本从不留下空隙,因此,无论大小城市都存在穿越护栏的现象。但对比巴黎、阿姆斯特丹等著名的人性化城市,就会发现,他们的栏杆并不连续,甚至已简化成隔离柱——有一定间距,人可以通行,车却进不来,既满足穿行需求又确保安全,还能节省材料。所以,我们要反思是否有必要为整条街道都设置栏杆。栏杆将城市分割成一个个小岛,但它拦住的不是车而是人。
我们还要思考,作为城市的公共设施,栏杆的功能是否太过单一了。城市中的任何设施都要凸显多功能,而不应强调单一功能,设置栏杆的目的也不应止于分割车辆与行人,还应突出它界定空间和作为倚靠物的功能。国际著名城市规划专家杨·盖尔在《人性化的城市》中提到,城市的户外空间应有很多座椅,除正式的座椅外,还应有辅助的、人们需要休息时能随时倚靠的地方,因为老人、孩子等弱势群体对可倚靠物有天然的生理寻求。栏杆就是一种可倚靠物,它本应成为城市户外空间设计的一次机会。我们的客厅中有沙发、座椅,一座城市的户外空间也理应如此,因为将户外空间当作城市的客厅去打造,才是“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城市,也只有从人的需求出发,才能提高栏杆的功能性。
人,尤其是弱势群体的需求会时刻发生,正因如此才会发生类似的恶性事件。倘若我们考虑了人的需求,就不会设计出这种半高不高、留有空隙并带装饰作用的栏杆。这折射出的是我们对户外空间认识不足,从城市管理者到设计师,甚至我们的教育,都理应改变以往的态度。护栏是司空见惯的城市公共设施,却最能体现城市管理的细节。以往,粗放的城市建设、管理使我们缺少了对人的关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化,我们的城市建设、管理都应向着精细化的方向发展,注重城市的细节,因为精细城市化的时代已经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