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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设\"两强一堡\" 加快实施特色城镇化战略
时间:2011-02-10 09:15:57 

省委八届十次全委会通过的《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两强一堡”战略,必须突出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教育现代化这个抓手,努力形成“四轮驱动”的良好局面。

《建议》对城镇化的科学定位,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城镇化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的科学判断,我们一定要按照《建议》要求,抓住机遇、科学谋划、加快推进,开创“十二五”时期我省城镇化建设的新局面。

进一步明确加快我省城镇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省加快城镇化建设成绩显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围绕“两强一堡”的战略目标,坚持在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中加快推进城镇化,在完善产业支撑中加快推进城镇化,在不断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中加快推进城镇化,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加快推进城镇化,以城市群和特色小镇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现代新昆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县城和特色小镇建设,全省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初步统计,到2010年底,全省城镇化率达到36%,比2005年提高6.5个百分点,城镇建成区面积2045平方公里(其中小城镇845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达到1554万人,形成了1个特大城市(昆明市)、1个大城市(曲靖市)、3个中等城市、12个小城市、108个县城、1175个小城镇组成的城镇体系,初步形成了城镇布局更趋合理、区域更加协调、体系进一步完善、功能相互衔接的城镇化发展格局。

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构建大中小并举、分布合理、优势互补、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城镇化体系这一目标相比,我省城镇化建设还存在以下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城镇化水平偏低,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大约12个百分点;城市数量少,只有17个,而且结构不合理,昆明首位度太高;城镇发展布局不平衡,东部多西部少;城镇特色不够突出,功能不够合理,千城一面、重复建设问题依然存在;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县市级投入不足;工业化落后于城镇化要求,产业支撑乏力;城市的人口集聚效应不够强,农民工流动就业占比大,等等。

我省城镇化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加快推进的重大机遇:按照城镇化的一般规律,我省城镇化进入了加速发展期的前半期,能否顺利推进城镇化建设,有效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关键是能不能在城镇化建设中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做强大城市、做优中小城市、做特乡镇、做美农村”和“突出特色、保证质量、注重节约”的总要求,解放思想、创新模式,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镇发展体系,健全和完善以城带乡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走出一条符合云南实际的特色城镇化道路。这是形势所迫,也是我省科学发展需要破解的重大课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城镇化建设面临难得的四大机遇:一是我省正处在城镇化加速期,这一趋势必须好好把握。按照世界范围内城市化的统计,一个区域当其城市化率达到30%后,城镇化水平将开始加速,现在我省城镇化率为36%,正是加速期的前半期。二是我省人均GDP已经突破2000美元,是城乡关系快速变化的时期,如果主动建设得当,城乡一体化快速融合的目标将加速实现。三是随着桥头堡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我省的综合交通系统将获得极大的发展,云南也将从对开放的末梢一跃变为前沿,我省各种资源的优势将加快转化为经济发展的优势,内外合力将进一步加快国际国内各种资源在我省的集聚和流通,从而为全省的城镇化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四是中央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将进一步在扶持政策、资金投入和项目倾斜等方面加大对云南支持的力度,这将为我们主动推进人口、产业和其他要素集聚,优化城镇结构、扩大城镇规模,提供了政策、资金和项目保障。

贯彻省委“八个发展”的要求,加快实施云南特色城镇化战略

云南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依然是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因此要深入贯彻省委提出的“坚持加快发展、协调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先进文化引领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和共享发展”的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加快推进云南特色城镇化建设。

一是抓住“特色”和“协调”这两个根本,加快推进云南特色城镇化建设。特色是城镇品质和魅力所在,也是云南城镇化建设的根本着力点。山区、民族、边疆和欠发达是我省的根本省情,决定了我省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一定要依托自然、历史和人文资源富集的优势,在城镇布局、结构、功能定位、规划中既要符合城镇化的一般规律,又要充分体现、发挥云南的比较优势,探索出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要始终注重协调,既要大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并举,做强大城市、做优中小城市、做特乡镇、做美乡村,又要在区域空间上布局合理,做到圈、带、点之间优势互补、协调发展。要协调好利益关系,健全完善管理和保障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充分尊重农民进城和留城的选择和利益,积极推进户籍、教育、医疗、社保和住房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城镇管理长效机制。要协调好城镇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坚持把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原则坚决地贯穿到城镇规划、建设的各个环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要素保障,预防“城市病”,建设生态城市。1

(来源:云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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