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钱随人走”是教育公平的关键一步
时间:2015-11-30 10:36:06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熊丙奇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这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新的社会发展形势、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尤其是经费随学生流动,也就是俗称的“钱随人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助于解决随迁子女的城市求学问题。

    对于随迁子女入学,从2008年起,我国实行的是“流入地为主,公办为主”的“两为主”原则,这在短期内,可通过对流入地地方政府提出要求来落实,但却缺乏长效机制。因为按照目前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流入地为主”就意味着要由流入地政府投入教育经费加以保障,接受随迁子女越多,承担的教育投入也越多,这会使流入地政府缺乏解决这一问题的长期积极性。近年来,中央财政对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比较好的地区进行奖励,但奖励的经费相对于流入地政府的投入是杯水车薪。

    解决这一问题,就有必要建立经费随学籍走的新机制,即一名学生从一地流出,到另一地求学,就应该把投到这名学生身上的费用(学费、杂费、书本费等)也随之转移到流入地,这样就会减轻流入地的负担,也让流出地有经费流出的压力。

    随着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平台的投入使用,经费随学籍走,已经没有技术难题。但是,这却面临各地经费不一致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是以地方财政(主要是县乡财政)为主保障的,因此,一地的教育保障水平,往往取决于一地的财政实力,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存在严重的地区差异、城乡差异的根源所在。很显然,统一经费标准,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的重要措施,也才能让经费真正随学籍变动流动起来。

    这次通知提到,国家要统一确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都属于统一经费标准的重要步骤。其中,后一个统一尤为重要,把民办学校也纳入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范围,有利于落实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

    对此,或许有人会觉得不解,认为民办学校学费都很高,为何要把民办学校纳入免除学杂费范畴。这一认识有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忽视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按照义务教育法,每个适龄孩子,不管在哪类学校上学,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享有政府对公民一样的投入、补贴。近年来,我国有的地方已把民办学校纳入补贴范畴,可还有相当多地方,是把民办学校排除在外的。另一方面,民办学校并不都是高收费学校,还有一些办学条件十分简陋的民办学校,为适龄学生提供义务教育,以及在体制边缘艰难求生的农民工子弟学校。这类学校,严格说来,还没有正规办学资质,由于没有政府补贴,在这些学校求学的孩子,享受不到和公办学校一样的办学条件,这是有违教育公平的。

    而要做到这两个统一,最重要的问题是经费从何而来。这次通知提到,要“由中央和地方统一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就需要从根本上改革以县乡财政为主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实行省级财政统筹,并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这一来,在一省范围内,各地、各校的投入标准一致,并由中央财政平衡,就可更大程度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同时,建立畅通的经费流动机制,包括跨省流动,形成新时期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的新体系,让每个学生能上学、上好学。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