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海洋局安委会下发《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安排,国家海洋局将从现在起到今年12月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通知》指出,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局相关规定。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重点部位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注重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据悉,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10方面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有关精神、部署和要求,布置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领导、严格监督的落实情况;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的情况;以及船舶、飞机、危化品等的使用、管理、处置情况等。
《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周密组织,狠抓各部位安全责任落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组,制订自查工作方案,广泛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贯彻落实到位、检查整改到位。要严格管理,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严肃纪律,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的,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