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天津环保部门初步确定刺鼻气体 污染物暂无明显变化
时间:2015-08-13 20:38: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消息,天津市环保部门在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初步确定刺激性气味气体主要为甲苯、三氯甲烷、环氧乙烷。目前,事故点周边6项常规污染物(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臭氧)未受到明显影响,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相当。

  截至目前,天津市环保局已组织出动监测人员近200人次,布设环境空气监测点位17个,采集空气样品80余个;水和废水监测点位5个,采集水样品12个。

  事故特征污染物监测情况

  3:40,初步确定刺激性气味气体主要为甲苯、三氯甲烷、环氧乙烷。

  4:00,环氧乙烷浓度范围为1~2毫克/立方米,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环氧乙烷在空气中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5毫克/立方米。

  5:30,甲苯浓度为3.7毫克/立方米,超过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4毫克/立方米);三氯甲烷浓度为1.72毫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低于《车间空气中三氯甲烷卫生标准(GB16219-1996)》规定的车间最高允许浓度20毫克/立方米限值);VOCs为5.7毫克/立方米,超过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0毫克/立方米)。

  6:00,甲苯浓度为3.06毫克/立方米; VOCs为5.02毫克/立方米。

  8:00,VOCs为0.1毫克/立方米, 已经低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截至13日下午13:00,现场监测环氧乙烷未检出。

  空气质量常规污染物监测情况

  事故发生后至目前,事故点周边5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四大街、塘沽营口道、汉北路、河西一经路、滨水东路)6项常规污染物(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臭氧)未受到明显影响,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相当。

  水环境监测

  事故发生后,入海排水口已经全部关闭,环境水质未受到事故影响。事故水正在进行监测分析。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