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长期收费如何成为合理的存在
时间:2015-07-22 15:33:02  来源:红网  作者:高亚洲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今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7月21日《人民日报》)
  
  延期收费,其实已经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它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都曾遭遇到广泛的质疑,如今,“长期收费”被写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中,无疑将击中无数人的心中块垒。
  
  客观来说,因于资源的稀缺性以及资源再分配的效率性考量,无论是从公平性还是从持续性来说,对高速公路进行长期收费,本身是无可厚非的。而从现实情况来看,高速公路的长期且严重的亏损,更是“长期收费”存在的坚硬理由——在2014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公布《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661亿元,自2011年至2013年,收费公路的负债额度持续增加。据此,交通专家认为,中国目前仍处于高速路迅速发展阶段,公路负债额度还会增加。为减少负债额,部分收费年限到期的高速路持续收费或将成为常态。
  
  于此来说,巨额利息、巨额养护费、巨额管理成本、巨额未来建设投入,这些似乎都可以是将收费继续到底的理由,但是,这些来源于官方的定性,却始终只是建立在模糊的定量描述上。巨额养护费中是否存在跑冒滴漏?巨额管理成本中是否存在虚浮夸大?未来建设投入通过今日收费买单的合理性又是否充分?在模糊的数据面前,似乎不好去做太多的猜测,但是从此前频频曝出的“高速员工平均薪酬约13万元”、“收费公路王”的新闻来看,这些让人瞠目结舌的亏损,恐怕还有太多站不住脚跟的虚妄。
  
  根据此次修改稿的说法,所谓的“长期收费”更多地是针对未来养护管理收费,这当然有着合理的逻辑,但是,以延长收费来养护这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中同样没有体现,此外,虑及高速公路的公益性,建成高速公路的养护,理应成为公共财政的民生支出,当然,在成为公共财政的合理支出前,还应该实现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任何由纳税人供养的财政支出都不能是一笔糊涂账。
  
  所以说,高速公路如何收费?该不该延长收费?这并非存在原罪,关键是在于能否延长得有理有据有节,而这正是关于高速收费的自我修养。这种修养的养成,所需要的不仅仅是,收费机制上的革新,更期待在差序格局下的公共治理下,高速公路在存在逻辑和价值上的革新,能够抛却物质主义的渊薮,在公共价值上来一番精彩的自我修养。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