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5日公布的“十二五”(2011年到2015年)规划纲要草案显示,中国希望到2015年城镇化率由现在的47.5%提高到51.5%。(资料图) 中新社发 平白 摄
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赵建华) 5日公布的“十二五”(2011年到2015年)规划纲要草案显示,中国希望到2015年城镇化率由现在的47.5%提高到51.5%。
草案指出,中国需要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在东部地区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
草案称,城镇化过程中需要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防止特大城市面积过度扩张,全面提升交通、通信、供电、供热、供气、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水平,预防和治理“城市病”。缓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小城市,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草案强调,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继续发挥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鼓励各地探索相关政策和办法,合理确定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规模;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
草案同时指出,城镇化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或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外出务工,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草案还表示,“十二五”期间要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推动形成城乡分工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