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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市民化更需要角色再造
时间:2010-11-25 09:41:33  来源:新华新闻 

11月20日下午,在复旦大学逸夫科技楼,500名听众被文军和邓伟志、彭希哲、卢汉龙三位资深社会学专家的对话所吸引,围绕“农民市民化”话题引申出的现状和难题,文军的多组调研数据激发了有关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讨论,折射出大家对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深度关切、思考、期望。

文汇讲坛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文军结合社会学实地调查后发现,完成了身份转换和地域转移后农民市民化更需要角色再造。

我研究的主要群体是上海郊区的农民,不包括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因为这两个群体的市民化途径很多是不一样的。我的研究主要关注三个方面:目前郊区农民市民化处于怎样的状态,面临哪些困境,怎么真正融入城市体系。

真实状态:“被市民化”的农民市民化 53.8%的农民不愿被市民化

根据我的团队连续两年在上海市郊9个区2000份的调查问卷显示,53.8%的郊区农民并不愿意变成市民,一些已经转变身份的人甚至向政府提出,要求重新从市民变回农民。

农民市民化是在巨大的城乡差距背景下被迫启动的,中国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城乡巨大差距不仅体现在城乡之间收入的差距,更重要的是在公共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理论上讲,城市比农村更发达、更文明、更美好,从农民到市民应该是千百年来很多农民梦寐以求的梦想,农民市民化具有内在的驱动力,但是目前郊区农民的市民化却成了一个问题,这正是我们需要反思的地方。

户籍等四种途径使农民“被市民化”

在改革开放以前,人们可以通过联姻、考大学、招工或者参军的方式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但现在这种路径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了。户籍的转变、土地的流失、职业的转换、人口的流动主要是制度安排的过程,由此生发而成的农民市民化也主要是一种“被市民化”的过程。

首先,户籍的变化改变了农民的身份。传统中国农民的特质大体可以从四个方面来描述:农业户口、以地为本、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和生活在农村。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出台,一开始只是登记条例,最后却变成了身份和社会权益划分的依据。改革开放后户籍制度慢慢发生松动,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籍的划分;2001年1月1日上海规定,所有新出生的农业户籍人口直接登记为城市居民户口,1993年后出生的人口根据自愿的原则也可以实现“农转非”。截至2009年末,上海户籍上的农民只有160多万。

其次是郊区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大量流失。各地开发区、工业区、大学园区开发盛行,土地流失严重。从1996年到2001年国家总共减少了1.17亿亩土地,如果按郊区农民人均1.1亩来算,全国失地农民数量在1亿左右,上海大概也有150万失地农民。

三是职业转换,非农人口增加。2009年上海非农业人口为88.3%,也就是说,上海只有11.7%的户籍意义上的农民,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只有4.56%。可见,即使是户籍意义上的农民,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不到一半。农民的收入来源已经多元化了,不仅来自于第一产业,也来自第二和第三产业,而且农民在第二、第三产业的收入远远超过了第三产业。

与此同时,伴随着城市的扩张,农业的比较效益下降,人口流动在加快,农民生产和生活的空间、文化场域也在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很多人被迫外出打工,从而导致了农村的“空心化”趋势:人空、地空、财空、服务空。城市化在城乡一体化的口号下实际上存在很多“陷阱”,必须予以警惕。

真正市民化还需要完成第四个阶段

综上所述,从农民“被市民化”的过程来看大概有三个阶段:一是职业的转换,二是地域的转移,三是身份的转变。职业的转换是个体选择和市场选择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在地域选择和身份选择上,主要不是由农民个体来决定的。当我们完成这三个阶段的转变以后,是否就意味着我们已经完成了农民市民化的过程了呢?实际上,农民的行为和思维方式、生活习惯、价值观等等都没有发生相应的变化,还是原来的那个“人”,这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市民化。所以,最重要的是第四个阶段,即通过角色转型和再造,才能完成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市民化。从理论上讲,职业的转换、地域的转移、身份的转变都是外在的力量,而角色的转型是靠内在力量完成的,实际上农民市民化的真正难点是在第四个阶段。

困境解读:更大挑战是生活结构的影响

正是因为农民市民化主要是一种“被市民化”的过程,所以导致了很多问题,使得农民市民化也被“问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的经济理性被忽略,二是农民的身份政治被遗忘,三是农民的日常生活结构被破坏。

农民的经济理性被忽略主要体现为两点:第一,操作制度上的就业安置难、征地补偿费过低和社会保险的缺失;第二,操作制度的落实情况不能令农民满意。不仅标准没有统一,政策透明度有待提高,而且有的地方补偿不到位,承诺不落实。农民失地以后进入城市,实质上并没有变成真正的市民,与老市民相比,其在社会权利上依然是“二元”的。

农民的身份政治被遗忘,主要体现为失地农民并未取得与市民同等的公民权。失地农民问题的根本所在不是争取多少收入、福利、服务等,最关键的是在身份政治上还没有享受到国家公民的同等待遇。国家或政府给予失地农民平等的“市民权”本来就是一个义务,而不是一种“政治施舍”。

农民的日常生活结构被破坏。在农民市民化过程中,新市民群体的生活结构会面临一系列的挑战,会出现日常生活成本的增加、邻里交往的阻隔、社会网络的中断、社区认同的丧失等一系列新问题。生活环境变得越来越漂亮了,但是郊区农民未必因此就会过上幸福的城市生活,因为他们的生活结构完全发生了变化,而这种变化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够修复的。

融入途径:社会网络可弥补制度缺陷

怎么真正地促进农民的市民化?我把它看成是“系统工程”,至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宏观层面的制度,二是中观层面的社会网络,三是微观的人力资本。宏观层面的制度是不可或缺的因素,也是农民市民化的保障;如果制度没有任何松动,农民市民化是很难启动的。

中观层面的社会网络对农民融入到城市是非常重要的,也是社会学者的研究重点,它们可以在正式制度缺位或失效的情况下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具体来说,农民在城市中的关系资源、职业经历、生活体验、城市认同都会决定他们是否可以更快地融入到城市体系中。社会网络不仅能够为新市民开创更多的生活空间,而且还能够有效地降低其融入城市的成本和风险。此外,我们的研究也发现,城市原有的居民对新市民的心理排斥也很严重,我把这种现象称做城市原居民的“集体自私”行为。

微观层面的人力资本对新市民融入城市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些相对年轻、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身体素质也相对较好的新市民群体,其融入城市的可能性相对而言要容易得多。

总之,农民市民化的问题是在城乡比较差异和相关政策的背景下被迫启动的,它依赖于农民自身的人力资本,通过一系列的社会网络综合运作来实现。所以,在农民市民化的过程中受到政策、社会网络和人力资本的影响。新市民的角色再造在微观上表达了农民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和对融入城市社会的愿望,但是在宏观上则预示着整个农村和城市社会结构的双重变化。

农民市民化有三个方面需要关注:一是政府应该积极为农民市民化提供与城市市民相同的政策资源和社会权利。二是社会公众也要反思,我们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接纳新市民的环境,老市民应摒弃“集体自私”,主动与新市民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社会角色的转换,而不是表面上需要你,内心却是排斥你。三是对于农民自身来说应该也要做好各种准备。户籍的转变只是市民化的开始,而从生活方式、价值观念、行为模式、社会角色等方面自觉完成从农民到市民的再社会化过程,才是新生活的关键。

未来前景:乡村将重新获得生命力

所以说,农民市民化既不仅仅是农民社会身份和职业的一种转变,也不仅仅是农民居住空间的地域转移,而是一系列角色意识、思想观念、社会权利、行为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是农民角色群体向市民角色群体的整体转型以及城市生活的再社会化和结构化的过程。传统农民的终结只是农民市民化的开始,而新市民群体的角色再造恰恰才是农民市民化的终极目标和价值追求所在。

最后,我要用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拉斯的话来结束演讲:“乡镇在经过一个让人以为已死去的休克时期之后,重新获得了社会的、文化的和政治的生命力”。可见,“农民的终结”并不是农业的“终结”,也不是乡村的“终结”。相反,它为一种新的经济与社会体系的出现提供了可能。农民市民化在当前中国出现的情况,跟1960年代到1980年代的法国有很多的相似之处,而当年逃离农村进入城市体系的法国农民,后来又开始慢慢回迁到农村去了,农村依然是人们心目中的理想家园,农村的地位永远不会消失,它只是以新的方式而存在。

学人互动

新市民进城后,新老市民素质可以相互提高

邓伟志:农民市民化的“化”在社会学中叫社会适应,社会适应有“正适应”,也有“负适应”。请问农民进城后怎样摆脱城市小市民的弱点或者劣根性,避免“负适应”呢?

文军:农民市民化所强调的“化”应该有两种含义:程度和过程。如同城市化和现代化一样,它既可以表达一种“程度”,也可以表达一种“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新市民也有自己的优点,比如重感情、注重人际关系等。这些都可以继续延续,避免“负适应”。

邓伟志:的确,市民有优于农民的素质,但市民也有不及农民的陋习。与农民情商高、讲究互相透明相比,城市人的一墙之隔、老死不相往来的缺陷非常明显。新市民进入城市后,用自己的长处推动市民素质的提高,同时根除自己的弊病,这种学习是双向的,不是单向的。

“集体自私”需要政府、社会学界、市民共同修正

彭希哲:文军说农民市民化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文化障碍是城市里老市民的“集体自私”我对此有不同想法。任何一个利益集团总是首先想到要保障自己的利益,在此基础上才会照顾其他集团的利益;要求城市居民完全忘我,这是没有现实基础的。因此,把城市人口对自己利益的保护看作农民市民化的障碍也是不公平的。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各个不同群体的人口会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在对待这些群体的利益时,是政府以公共利益的代表用制度来协调,还是要求既得利益群体放弃原来的资源享受,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文军:我个人的观点是,每个群体的确都有保护自我利益的本能,但是“集体自私”是不平等制度的产物,为什么同样是公民,国家却给予市民和农民不同的社会保障权利?所以市民首先需要从“集体自私”中反思。当然,从理论上讲,制度的调配更重要些,毕竟靠集体自觉来改变“集体自私”现象还比较困难。

彭希哲:我对你的解释还不太满意。从社会保障来说,目前都是由各个地方政府提供和整合的,整个中国必然需要更长的时间才可能实现你所提到的普遍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明年7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就要实施,目前上海失地农民的“镇保”就会全部转变成城保,政府正在研究这一转变对劳动用工成本有多大影响,对产业结构有多大影响,等等。这些立法和改革都是好的方向和开端,但是一定需要较长过程才能完成。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当公正地协调各种利益群体的利益,老百姓应该变得越来越宽容,学会与其他群体分享。

文军:这就是制度制定的问题。制度形成经历了很长的过程,不可能一下子改变,但现状提醒我们必须要关注制度层面的差异。我个人的观点是,城乡之间的发展应该是差异性的发展,今天讲的城乡一体化也应存在差异化。因为历史沉淀下来的问题不可能一下子解决。

彭希哲:我们关注到了改革的途径。我觉得这里不能忽视两个因素:首先是中国发展太快,30年走完了其他国家一二百年的道路,之后的路不可能以同样的高速来完成;二是中国的现状造成了大政府小社会的现象,尽管国家已经越来越注重培育社会力量了。中国的改革有制度的依赖、路径的依赖,改革的过程相对漫长。我们要加快改革的步伐,同时也不要将预期抬得太高。我们希望老百姓的广泛参与和监督,包括社会学家们的努力,帮助政府制定更好的政策。

警惕“城乡一体化”口号下再度侵害农民利益

卢汉龙:文军提到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和陷阱,具体指的是哪些?

文军:西方国家已经走过了城市化的阶段,现在提倡城市乡村化、城市郊区化或逆城市化。而我们现在有些地方所追求的城乡一体化是通过缩减“农村”来实现城市化的。城乡一体化应该是互动的,是城乡社区在一个新的平台上达到共赢的局面。有些以城市作为唯一的标准来改造农村,结果造成了农村生活共同体和传统文化的消失,这就是很大的陷阱。

卢汉龙:你提出的“陷阱”问题确实很值得关注,这需要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种角度综合分析。城乡一体化是现代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必然方向,市场的力量一定会使得农村不断走工业化、城市化的道路,这是我们需要认清的方向。

但是,由于中国城乡的治理结构是城市管农村,城乡的土地又分为两种性质,即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而城市土地的价值高于乡村,有级差地租,所以就需要防止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防止地方政府利用城市管理农村的优势重新侵占农民的土地。在整个土地使用转让分配中间农民话语权缺失,容易导致在城乡一体化的口号下重新侵占农民的利益,造成了两个身份不同的居民,或大家所说的二元体制进城和新三元结构,在整个发展过程中造成又一轮的不平衡。同时,城市需要田园化,要提高城市的生活质量,不能把城市变成高度密集的水泥森林。要保持它的多元性,不能光靠市场“一体化”的驱动将低收入者赶到郊区,而中心城区“绅士化”、“空壳化”。

文军:“一体化”在词义上是强调同质性,很容易让人忽略了其中的差异性。农村就是农村,城市就是城市,从政府公共服务的角度来谈一体化是没有问题的,但从自然环境、社会文化方面来看应该保留差异性。城乡一体化的提法很容易让人忽视城乡之间的本质性差异。

邓伟志:历史上有个规律,在工业化的过程中是农业哺育工业,工业化实现以后就应当工业反哺农业。如果现在我们的城市还要依赖农村1亿多亩良田,就是“啃老”,“老”就是农业,因为农业是工业的父亲。

卢汉龙:中国的转型时间非常短,用行政的方式来推动会产生“被市民化”,但我们的很多研究也发现,上海郊区的市民化转型是比较稳妥的。在我国有些地方也出现另一种极端,政府干预较少,让市场发挥作用,结果出现了“城中村”问题。市场力量驱使农民有自我牟利的趋向——在宅基地上盖了很多房子,给城市发展带来新的问题。在上海,关键是怎么更好地利用土地转移的收益,使它惠及失地农民。这从一个方面提醒人们在世博会后,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如何才能让城市生活更加美好。

关注新市民的社区网络构建和新市民的二代融合

彭希哲:在浦东刚开发时,塘桥农民盖了大楼,取名“由由大厦”,意思是种田人现在出头了,欢欣鼓舞。现在为什么有50%多的人不愿意“市民化”了,这的确是我们需要反思的。请问,怎么重新建立适合农民市民化的社区文化和社区网络?

文军:最基本的工作首先是就业指导和教育培训,先解决好农民就业和思想教育问题。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帮助农民建立社会关系网络,拓展其社会资本,比如,让社区居民和社区里的其他企业、组织搞联欢,不仅加强了彼此的互动,还拓展了网络关系,也为新市民的就业提供了便利,这是社区建设非常重要的任务。

卢汉龙:你在上海郊区调查中有没有注意到郊区农民的第二代,跟外来农民工的第二代有什么差别?上海郊区农民市民化过程中,他们也有很多收益,起码已经有了保障,他们子女的就业和发展前景如何?

文军:我们也关注这一点。我们发现在就业过程中,因为郊区农民的主权意识较强,要求的保障条件等比较多,企业从利益出发,实际上更愿意找外地农民工,所以,上海郊区的农民第二代找工作还不如外来农民工的第二代那么容易。

卢汉龙:这值得社会学深入研究。我们的调查也发现,上海周边新的商品房小区内的物业公司管理层基本是当地人担任,保洁、保安、绿化基本是外来农民工。因此,当地人在就业方面可能有一点优势。而且,一部分人在土地流转中获得较丰厚的补偿,有些农民家庭有相当丰厚的出租房收入,所以这些人的二代很富有,他们不愿意读书、就业。我们要关注这些人群,使得他们有生活能力,培养生活目标和人生追求,否则,他们和他们的后代在融入城市生活时会有新的隔膜。因此,这是社会需要关注的一个点,要在二代身上抹平公共服务的差异,提供积极型的社会政策。

培育和倡导职业化的社会组织为农民工作和代言

邓伟志:刚才彭教授说1980年代“由由”大楼的例子,这是否跟农民的表达权、表达渠道有关系?

文军:农民的声音不被听到,这跟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缺乏代言人有关系,但这种表达还是存在的。

邓伟志:你的回答我9分满意,1分不满意。现在农民表达得太少,比如说人大、政协里有多少是真正的农民?目前农民的代表有几种类型,一是农业部门的领导人,二是农业大学或科学院中的科学家或者校长或者院长,三是农民企业家,真正的农民很少很少,这样就影响到他们利益的表达。

文军:我看过一些省的人大代表名单,的确存在这种现象。

今天的农民是缺乏组织化程度的,怎么合理地来表达有很多渠道,比如媒体、政府、农民自己,还可借助第三方力量——社会组织。现在的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很需要培养社会组织进驻农村,走专业化、职业化道路,扎根在农村,为农民服务,这既符合现代社会发展方向,也符合公共治理的理念,而不是仅靠政府一方的力量。现在山西省有一个县已经成立了县一级的农民协会,以全面保护农民的利益。

邓伟志:法国农会成立于1924年,一直保留到今天,我国农会成立于1925年,后来不见了。我希望我们的农会能够遍地开花。要相信农民,更要支持农民,组织农民。

听众提问

经济和社会责任如何联系起来?

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生:“市民化”过程中,如何把经济和社会的责任联系起来?

文军: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强调“一切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导致了我国经济领域强大起来了,社会领域却成了“短板”。现在两个领域的差距越来越大,一定要把“社会”这块短板补上去。

彭希哲:过去太强调经济增长,把社会发展忽视了。只有把社会发展补上去,才能说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最后能通过社会发展拉动经济的持续增长。

卢汉龙:现代社会政策非常强调包容性增长。假如社会问题不解决,社会将拖累经济。所以,我们要树立社会政策和管理制度都是生产要素的观点,要把经济和社会协调起来,把社会看作经济增长内生性的动力而不是一种简单的结果。

邓伟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不恰当的。不公平就没有效率。我到江苏做调查时听到一句农民的话:“上边把我当人看,把我自己当牛干,累死也心甘;上边把我当牛看,我把自己当人看,打死也不给你好好干”。第一次分配也要讲公平。公平出效率,公平是效率的能源。

如何培养政府的公共理性精神?

上海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生:中国的城市化历来以政府为主导,政府现在更多看来是理性的,而不是公共的。那么如何培养政府的公共精神?

文军:政府是公共的,也是有理性的。任何行为主体都具有理性行为,但作为政府,应该更多地关注公共领域。当前,我国政府在治理理念上已经提出“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这些理念的提出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了政府对公共理性的强调。但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过程。

彭希哲:政府首先是公共的,要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但有时又必须对某些特殊的群体给予特殊的保护(比如对女性群体),看上去似乎有点不平等,但这追求的是在更高层面上的公平和社会正义。政府可以利用所掌握的资源,在市场交往中为老百姓创造更多的财富,所以公共和理性是并存的。

卢汉龙:政府应该是公共理性的代表。现在的政府是从计划经济转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政府,需要用公共理性来思考问题,如果用市场逻辑来思考问题,就会造成对公共利益的损害。这也需要公众一起监督政府的行为是不是体现了公共利益。

邓伟志:原来我们县改市时,主要看GDP和工业比重等,而不看公共服务。现在要加一条标准,一定要看公共服务是否达标。

共同富裕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如何协调?

复旦大学2010级材料系本科生:邓小平同志曾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城乡一体化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另外,政府是否会把权利释放到民间?

文军:社会有差异,也有分层,所以发展必然有先后,“没有差异”的社会是理想化的,可以追求,但难以实现。单纯地依靠城乡一体化是难以实现先富带后富、共同富裕的。将来城乡一体化即使实现了,城乡之间的差异还是存在的,“共同富裕”只是相对而言的。

彭希哲:政府应当逐渐把一部分权力回归给社会。要大力发展第三部门、非政府组织和民间机构,只要把社会建设起来了,当政府逐渐把权力让渡时,社会就有能力来承接。政府已经认识到社会建设是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非常重要的领域。

卢汉龙:“差别”存在于任何社会,而且对社会进步有积极意义,它不一定会导致“不平等”。问题是差别构成要合理,当差别造成了很多不满意情绪和被剥夺感时,就出现了不平等。重要的是“不平等”由谁来判断。话语权不应只局限于某些人或政府某些部门。政府应该认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决策时一定要听公众的声音,而且要有畅通的渠道。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公众没有发言权,政府难免会出错。

如何降低工业化对农村的冲击?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如何理解农村现代化进程?工业化的道路会对农村的文化以及文明造成一定的冲击和影响,如何才能把这种影响的害处降到最低?

卢汉龙:农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指向是农业能够达到工业化和现代化,成为“工业社会”里的一个产业门类。我国目前农业工业化的发展速度相当快,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力度也相当大。从这个意义上讲,城乡一体化发展适应了农业工业化和农村现代化的需要,我们不能再沿用以前对农业的看法。这个问题牵涉到土地流转的问题、农场化耕种的问题。不能靠每家一亩三分地,甚至沿海地区只有三分地;还要继续把农民身份保留下来。

文军:第一,城市化并非一定要靠工业化,工业化不是城市化的唯一出路。第二,农业的发展也可以超过工业,其实许多农业产品的一般利润是超出工业的平均利润的,只是我们现在有些方面还做得不好。(内容据11月20日文汇讲堂现场演讲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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