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好泉:历任中共德州市委副书记、德州市政协主席。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德州市委、市政府特邀咨询,小城镇德州研究中心主任。
提问1:小城镇建设如火如荼,数以百计,量大面广。许多地方都提出要走一条高质量高效益的小城镇发展道路。您认为,怎样才算高质量、高效益?
史好泉:小城镇建设是否高质量、高效益,要以农民的满意度、幸福指数的提高作为主要评判标准。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以人为本,对农民来说就是要从三个方面提高幸福指数:一是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是否得到改善提高,是否解决了居住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二是农民是否像城里人那样享受到了教育、医疗、交通、健身娱乐等各项公共服务;三是农民是否既能就业增加收入,又能天天家庭团聚、家庭和谐幸福。
德州的做法是,通过抓“两区同建”,促进“两个转变”来实现城镇化的高质量、高效益。所谓“两区同建”就是通过抓农村居住社区和产业园区同步建设,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和农村经济集约发展,促进农民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两个转变”,从而实现农村管理模式、农民生活方式和农业规模经营的三大变革,最终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的创造性实践。
通过推进“两区同建”,德州农村发生了显著变化。 一是农民居住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县城周边、乡镇驻地建设小高层和多层楼房,纯农村社区以“二层楼前后院”为主,户型款式坚持先进理念与群众认可相结合,既依托专业设计单位体现现代元素,又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个性色彩,避免了单一雷同。全市新建农村社区基本达到了“五化八通八有”标准。同时,民政、计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县级部门的审批、服务、管理职能全部向农村社区延伸,让农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城市的生活便利和服务保障。建成了一大批现代气息浓郁、环境整洁优美的农村新型社区,历史性地改变了传统农村房屋破旧矮小、村庄脏乱差的状况,初步实现了农民生活居住的城镇化。
二是农民实现就近就业,拓展了增收渠道。通过土地流转或代管建设农村产业园区,将分散的土地资源集中起来,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农民群众进入园区就业,由农民转变成产业工人,打破了原来单一的收入结构,土地流转形成经营性收入,园区打工形成工资性收入,房屋租赁形成财产性收入,再加上养老保险、各类补贴等政策性收入,收入渠道实现多元化,收入结构趋向合理化。与此同时,农民实现就近就业,不再离别他乡,解决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性问题,促进了家庭和睦幸福,维护了社会稳定。农民幸福指数明显提升,城乡一体化步伐明显加快。
三是集约节约了土地资源,增强了城乡发展活力。德州市域范围内拥有土地面积1500多万亩,其中农村宅基地占了160万亩,我们通过实施两区同建推动城镇化,预计可腾空土地100多万亩。腾空土地复垦后增加了农民的耕地面积,农民可以耕种、也可以建设农业产业园区,这对于农民增收、对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利用国家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将置换出的部分土地指标用于城区建设和工业发展等,从而破解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瓶颈制约,大大地激发了城乡发展活力。这对于农民、对于德州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长远效益,这也体现了城镇化的高质量高效益。
提问2:小城镇建设,人口聚集规模和经济聚集规模该多大能够取得较好的效益?
史好泉:人口聚集和经济聚集,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托的。人口聚集会形成对城镇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利用上的规模效益。适度的人口规模集聚,有利于节约使用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人口由农村迁入小城镇后,无疑会增加对城镇中诸如学校、医院、交通、通讯,水电、住房、娱乐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需求。人口集聚会带动经济集聚,因为那里有丰富的劳动力和消费群体,当经济集聚时,人口也会集聚,因为那里可以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岗位和配套服务设施,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升级提高。
具体到一个地区,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小城镇的人口规模。要研究当前的地区人口分布及今后的人口发展趋势,如果规划人口过少,就不能使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充分发挥作用。如果规划的社区太大,又会造成农民远离耕作地点,给农业生产带来不便。要根据本地的人口密度、人均占有土地数量以及就业容纳能力来确定小城镇人口规模,实践表明,农村社区至少要达到5千人,小城镇人口达到1万人上下,才能更好发挥集聚功能。
提问3:要采取哪些有效措施来继承和发扬建筑文化传统的地方特色?保护乡土群落,进而保障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的良性循环?
史好泉:文化是一个地方的品牌,是重要的无形资产,找不到的“乡愁”正成为社会发展的困惑。乡土文化是人类重要的精神家园,而乡土群落和乡村建筑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集成着建筑、人文、民俗等多项传统文化基因,是乡土文化的坐标,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活化石。面对不断消失的“乡村记忆”,亟需社会各界加强保护意识,特别是在城镇化进程中保护好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乡土群落和建筑物。
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继承和发扬建筑文化传统的地方特色,保护乡村文化传统,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提高各级领导的保护意识。各级领导保护意识直接关系到优秀建筑文化的传承和特色建筑物的去留。因为党委、政府领导干部掌握着决策权,如果领导干部保护意识不强,好多该留的没留住,不该拆的拆了,这方面过去教训很多。二是开展乡村建筑文化普查。登记具有文化保留价值的传统村落和建筑物,然后由专家论证、决定去留,对具有文化保留价值的传统村落和建筑物以立法的形式保护下来,防止保护的随意性,增强保护的刚性约束。三是要科学保护。实施好“乡村记忆”工程,对于有保护价值的,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传承和保护,对于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文化可以进行深入研究挖掘其丰富内涵、文化要素和符号特征,并融合到当前小城镇的规划建设中,在保护中建设,在建设中保护、传承,对于没有保留价值的,在拆迁建设中就要拆除,去其糟粕。
保护好乡土村落,归根结底是为了保障人类社会发展的人文和谐和自然生态和谐,进而保障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在小城镇建设中,注重保护发扬传统文化、融合现代科技,把传统农村元素植入农村新型社区,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城镇化全过程,一定能建成看得见树、望得见水、听得见蝉叫蛙鸣、记得住缕缕乡愁乡情的绿色生态文明小城镇,从而保障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的良性循环。
有些地区由于历史形成的村小村散,在城镇化进程中必然要相对集中规划建设,在这方面山东省肥城市的做法值得借鉴。他们把若干个村庄规划建设在同一个社区,将原来的村庄相对独立于一条街或一个区域,这样既实现了相对集中建大社区,又保持了每个村庄的相对独立,维持了邻里关系。这个做法在平原地区很有推广价值。
提问4:大多数小城镇建设资金缺乏,您认为,该从哪些方面破解这一发展瓶颈?
史好泉:城镇化是个庞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动员各个方面力量来解决资金问题。
一是政府应制定政策,向城镇化倾斜。城镇化的系统性、复杂性前所未有,政府需要统筹人口、土地、医疗、教育、户籍、金融等各项政策,顶层设计,系统推进,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指导和杠杆作用。近几年政府制定出台了土地增减挂钩、农村危房改造、土地整理、水利建设等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要统筹、用活这些好政策,发挥政策资金“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
二是政府应加大对城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深入实施城镇化是中央的战略决策,也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道路、通水、学校等公共基础设施应由政府负责,政府要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三是市场化运作。在社区建设中,有些项目如超市、幼儿园、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应该由市场化运作,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社区,让工商企业参与城镇化建设,既拓展了企业发展空间,又解决了项目建设资金难题。
四是农民自己拿钱建房或买房。农民是城镇化建设的主体。政府在做好规划、完善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改善农村金融信贷环境,让有住房需求和相应经济能力的农民自己拿钱按照规划建设或政府根据每年农民需求建设一批楼房由农民自己购买,这样在城镇化进程中既可避免强制推动造成的工作和政治压力,又可减轻政府在资金方面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