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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补偿农村“不开发区”
时间:2010-08-17 09:52:0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马红漫 
一位长期以环境保护为己任的村官受到媒体关注。有报道称,重庆某村村官何永发在职14年,为了保护该村两个生活用水水库不受污染,他已制止了近20家农户搞养殖业,拒绝了70家外来投资商。因得罪太多人,家人甚至都在劝说何永发“下岗”。

  这位村官不贪小利、放眼长远,但遗憾的是,当下村民们的致富路径却与村官环保诉求相悖,以至于他反而成了众矢之的。其实,类似环保与致富方式之间的矛盾,在广大农村地区较为普遍。在农村为城市化进程贡献了大量土地与劳动力资源之后,如何对其进行“反哺”,已成为有关部门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目前来说,在当地环保与富裕之间,似乎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绿色”经济仍然遥不可及。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部分农村地区似乎已走上了一条致富的“捷径”,甚至吸引了一些大学生、政府公务员强烈要求将户口迁入农村。原由固然有城市生活成本日渐高企、农村人口回流等因素,更为关键的是,部分农村具有“征地补偿、经济分红”等潜在收益的强大吸引力。在这些繁荣表象的背后,隐藏着众多农村耕种土地流失、企业掠夺式资源开采等短视行为。相关地区的村民或许能在短期内乐见有比耕种更加丰厚的回报,但长此以往却可能是家园不保、背井离乡。

  恰因如此,村官何永发“环保为先”的思路当值得各界肯定。而同时,让他困惑的“绿色致富”之路也应尽快得到有关部门的大力引导。只有做好农村经济的“反哺”工作、弥补传统“二元”结构的短板,我国经济的发展才能够再上一个台阶。

  在此需要提及的是,何永发所在村庄十余年来无法进行大规模养殖,其本身正是保护水源而付出的机会成本,理应得到市场的相应补偿。笔者建议,具体补偿来源相关部门可做出新的尝试。比如,下游城市居民用水支付标准中,有一项“水资源费”,可考虑将其中一部分转移支付给上游村民。如此做法,将释放出政府对村民环保举动的肯定信号。推而广之,探讨已久的环境税、资源税等税种则可以将排污费用、资源稀缺价值等内化到成本之中,引导企业发展绿色产业、并对由此受到负面影响的群体提供价值补偿。

  除了税收杠杆调节对农村进行经济“反哺”之外,农村自身经济产能提高的“哺育”工作已是迫在眉睫。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来,粮食生产机械化将能有力地促进农业快速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在我国农村“空心化”特征较为明显的情况下,政府部门须发挥出重要的“指路人”角色,当在农村地区营造机械化革新的氛围。

  同时,应“盘活”现有农机推广站资源,财政出资吸引更多优秀的专业人才加盟,通过制度化运作为农业提供全方位、系列化、专业化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包括建立农业大型机械互助基金、以农村集体名义金融租赁等方式,都可以酌情予以考虑。以机械化生产取代传统低效的人畜耕种模式,将能有效地抵补日渐萎缩的农业产出,并增加现有农民收入,最终真正吸引青壮劳力回故土。

  透过村官何永发的抉择困境,农村经济的发展瓶颈可见一斑。对此,有关部门当积极给予“反哺”扶持,尽早实现绿色农村的集约化高效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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