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大学生村官将在现有规模上适度缩减,今后有关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省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市县一级不得自行选聘。这意味着,在东莞延续至少5年、关乎大学生就业与农村治理的“新上山下乡”运动政策将迎来首次大调整。
作为经济发达地区,通过选聘上岗进入村级管理工作领域,并借由这一跳板成为村级两委成员或进入镇政府工作,是本地不少大学生的职业规划。早在中央出台政策鼓励大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之前,进入村委会工作一直是本地大学生就业的途径。
这一现象在富裕镇村更为明显:家里有产业,人人有分红,家底殷实衣食无忧,大学毕业后本地学子多半会选择回到家乡,经商创业或继承家族企业。更多的家长则想尽一切办法,让孩子进政府部门工作;进不去政府的,也会托关系进村委会吃碗“公家饭”,不管怎么样,村官也是“官”。
通过选聘渠道,走上村级管理岗位的大学生,这些年在东莞陆陆续续也有数百人。根据组织安排,入选者大多被安排在村级党组织书记助理和主任助理两个岗位上。但从媒体调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大学生村官并未进入所在村的管理层,不能列席村级两委班子会议。他们平时的工作相当琐碎,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万金油”:发挥“优势”写材料自然是免不了的,调解邻里关系或者是搞活动策划,还有更多的杂事比如信息整理、档案收集也需要他们去完成。毕竟村委会是最基层的单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目前,这一制度有几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探究:一是收入问题。目前大学生村官总体收入情况偏下,他们中多数人到手收入大多在2000元上下,个别经济条件特别好的镇村,年收入可以达到5万元。如果不是吃住在自家,恐怕连开支都还不够,偏低的收入无形中会影响他们对基层工作的热忱;其次,大学生村官如何尽其用,也还需要探讨。与老一辈村官相比,大学生村官自然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农村工作的复杂性也很难有一个宏观的把控。但中央出台大学生村官制度的初衷,是让一批批的大学生向农村倾斜、流动,从而弥补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较低和观念陈旧的缺陷。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学生村官的模糊身份(不是公务员也不是村委会两委成员),使得他们的价值很难全部得以发挥。
另一个值得组织部门关注的,是大学生村官任期届满后,面临的“二次就业”问题。此前,不少获得选聘的大学生,都寄望于公务员考试,毕竟在村委会工作的两年能为“公考”加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下村工作之后不但使他们脱离了专业,还要面临更多的考试竞争者,事实证明东莞大学生村官每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者,不过两位数上下。
选大学生做村官,本来是一件好事儿,可千万别好心办了坏事,耽误了人家的前程和青春,这并非制度设计者所要看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