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枝江市明确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具体要求,确保把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在枝江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关注民生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力度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住建局等部门积极采纳落实。
该市规定居住在农村,经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农民住房,重点是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单亲母亲困难家庭、因病返贫和正常居住的土墙屋等特别困难家庭;在保证以上人群完成改造的情况下可安排其他一般困难户D级危房改造,其他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户的入选条件由各镇(街办)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界定。
他们根据贫困情况建立分类补助标准,C级危房修缮加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按每户7500元,其他困难户按4000元;D级危房拆除重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按1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补助,最低不得少于1万元;其他困难户按5000—7500元进行补助。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农民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一建设意愿的,各村镇(街办)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民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统建。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该市规定纳入政府补助的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控制在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40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有能力的可适当放宽建筑面积,房型可按户单独建设或联体建设。农户危房改造自建的,宅基地面积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
该市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并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统计报表工作。农户纸质档案包括:农户申请书、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安全鉴定表、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补助协议书、农户户籍资料等,同时做好电子档案网上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率100%,错误率、质疑率为零。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街办)审核、市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镇(街办)政府要组织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各镇(街办)要组建工作专班,配备规划、建设、质检等专业人员,实行领导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实行逐户施工过程检查和竣工验收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管理。工程结束后,由镇(街办)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逐户验收,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各镇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