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7月16日电(张琼)14日,山西省发布《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今后,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或全省粮食价格(CPI中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将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联动机制是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主要依据,以困难群众为保障对象建立的价格临时补贴机制。当居民消费价格持续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困难群众生活消费支出明显增加时,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因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
保障范围包括: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市不得缩小补贴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补贴范围。
当CPI或者CPI中的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启动条件时,全省将统一启动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联动补贴周期为3个月,按月计算,一次性发放补贴;当CPI和CPI中的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回落至启动条件之下时,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根据有关规定,在符合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下,价格临时补贴具体标准按月测算,测算依据为各当月统计数字。测算方法为: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优抚对象、城镇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计算基数为全省城镇低保月平均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补贴计算基数为全省农村低保月平均标准。当实际测算补贴标准优抚对象、城镇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月补贴额低于3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月补贴额低于20元时,分别按每月30元、20元标准发放。实际测算补贴标准,高于上述底线时,按实际测算标准发放。
联动机制启动后,按隶属关系,同级财政按联动周期核拨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学生食堂补贴。月补贴标准按照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的三分之一掌握,补贴计算基数为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在校生。测算方法为: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学生食堂补贴总额=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3×同期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学生食堂补贴,一次性直补学生食堂。
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规定分级按比例分担;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学生食堂补贴所需资金,按隶属关系由本级财政全额负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