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7月15日电(张琼)近日,山西省财政厅下达资金6000万元,继续支持山西省确定的3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以加快建设具有山西特色的空间布局科学化、自然环境生态化、功能设施城镇化、村容风貌特色化、农业产业现代化、村级管理民主化的美丽乡村。
为促进农村产业形态优化升级,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人居环境,为乡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农家乐等发展创造良好条件,2013年山西省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并确定晋中市祁县、朔州市应县和长治市武乡县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县,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式集中资金重点打造。
据了解,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继续抓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在全省已完成街道硬化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卫生净化、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等目标,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人居环境,为乡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农家乐等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农村产业形态优化升级;加强中心村和农村新社区建设,推动有条件的行政村、自然村落归并整合,优化村庄布局,引导农村人口适度集中居住,节约集约土地;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长效管护机制。
通过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实现具有山西特色的美丽乡村“六化”愿景和目标。空间布局科学化,以农村社区化为导向,在空间上科学规划,优化功能布局,具有地方特色,防止“千村一面”;自然环境生态化,推进“山川治理、农田林网、四旁绿化、村庄绿化”,实现“青山绿水风光好,蓝天白云空气新,田园村庄美如画,自然生态农家乐”的美好愿景;功能设施城镇化,服务农村居民的衣、食、住、行、文、体、医、卫等各项功能性设施达到城镇标准;村容风貌特色化,保护传统村落特色,治理破、乱、差,协调发展新型农村;农业产业现代化,推进“一村一品”转型升级、特色产业、设施农业,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带动美丽乡村建设;村级管理民主化,落实农民主体作用,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