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愁蕴藉着祖辈人与人的亲情,是特有的风土民俗。那一幢幢老房子,饱浸了多少厚重的遗韵,演绎了多少平凡、动人的故事?所以中央要求城市化要望得见山,看得到水,记得住乡愁,可叹『现在每天约有70个自然村落在消失……
当一幕幕巧夺天工的古城风华难再,
当一曲曲牧歌一样的田园销声匿迹,
水泥灌筑的喧嚣鳞次栉比
浮躁起的蔽日扬沙
干涸了那长如流水的清澈村谣……
古村落沦为发展的“绊脚石”?
2014年6月,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200多年历史的双孔石拱桥——洋溪桥,被广东长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法拆毁,舆论哗然……
2014年4月,“成龙欲捐四栋安徽古建筑给新加坡高校”,消息一出,争议四起……
2014年1月11日凌晨,位于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州府香格里拉县的独克宗古城发生大火,“月光城”云南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损失惨重,古城多个民居、客栈、店铺被毁,震惊全国……
2013年11月28日凌晨4时许,有亚洲第一之称的重庆黔江濯水古镇风雨廊桥发生火灾。这座经历了无数风雨洗礼的廊桥被烧毁,令人扼腕……
古村落具有独特的建筑风貌、重要的历史价值、深厚的文化积淀和特有的古韵氛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结晶”。然而,古村落乃至古建筑频频遭难的背后,凸显的是快速城市化(城镇化)浪潮的冲击和保护的困境。
历时5年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近77万处,但“在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中,保存状况较差的占17.77%,保存状况差的占8.43%”,其中“约4.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已消失。”普查结果暴露出了目前我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文物保护专家谢辰生忧心忡忡:“现在的情况极其危急!一些古建筑年久失修,当地村民没有力量修缮,一点办法都没有。
但《土地管理法》规定要造新房子必须把旧房子拆掉,并没有考虑到在文物建筑上应网开一面。不少具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就这样被拆毁殆尽了。”在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陈志华教授看来,这些乡土建筑具有非常丰富的历史、艺术及科学价值,它们中的许多元素至今仍值得我们借鉴。但是在如今的农村,无论大江南北,越来越多的村镇住宅都是被贴上清一色马赛克墙面的两层或三层小楼替代,许多地方的建筑失去了原有的乡土气息。
享有“古镇保护之父”美誉的上海同济大学阮仪三教授坦言:因急功近利,古城保护呈现出“破旧立新”立出的千城一面;“拆旧建新”,建成一批批不三不四的“四不像”。且不说清一色粉墙黛瓦、飞翘檐角、拱形的石桥“假古董”,更有无序规划、胡乱发展,一些地方行政大楼、法院弄成啼笑皆非的“白宫”,把古城保护搞成“洋建筑”的垃圾场。
安徽省文物局副局长杨立新介绍,城市建设是主要原因之一,有的地方美化市容,拓宽古街,擅自改变建筑格局,历史信息丢失,文物价值不复存在。“一些幸免于战火的古文物建筑,最终却被人以建设开发的名义损毁。”复旦大学学者储馨曾表示,若不积极应对,长期下去,随着现代化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古香古色的牌坊、宫门、城墙就会消失殆尽。
著名文物保护专家、安徽省文化厅副厅长李修松认为,经费和执法仍是困扰古建筑保护的两大难题。近年来,加上中央的投入,各省市每年都有数千万乃至上亿元的文保投入,其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在李修松看来,“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仍远远赶不上需求的增长。相对于数量众多的文物,这些经费仍然只是杯水车薪。”
记者调查发现,各类“法人违法破坏文物”、“毁古求利”的案件近年频频上演,已成为导致不可移动文物过快灭失的主要因素之一。例如江苏省13座宋元粮仓遗址毁于高档楼盘开发、鸦片战争战场定海古城夷为平地等,无不显示文物执法在众多的执法中处于“弱势”的尴尬地位。
对于成龙欲捐古建筑给新加坡这一事件,事实上是给内地古建筑保护重重提了个醒。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杨福泉评论说,当我们在痛心疾首地谴责外捐国家文物或有价值的文化遗产之时,更应该深思我们怎样来珍惜和呵护还在不断消失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专家普遍认为,文物不可再生,因此即使一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了修复或重建,但文物遭受破坏后,损失不可估量,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
“应将事后处理前移为实时监督”,李修松表示,应当加强文物和公安、城建规划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将文物执法由“事后处理”前移为“实时监督和事前预防”。还有一个重要方面是在《文物保护法》中明确财政列支文保经费的比例,明确规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资金补助的额度或数量,为保护资金来源的长期稳定提供法律保证。
中国知名古建筑专家、国家特许一级注册建筑师程极悦说,当我们的文物保护真正有了违法必究的问责制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的时候,我们的民间古建筑才不会因为缺乏保护意识、措施而不断消逝在岁月的风风雨雨中,才可能让手头有像成龙先生那样珍贵文物或民俗文化器物的人士,能够对祖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有足够的信任,进而愿意将他们的收藏留在国内或捐赠给相关文化机构。
古村落保护与发展处境尴尬
6月14日是中国第九个文化遗产日,今年的文化遗产日主题是“让文化遗产活起来”。连日来,各地举办多项活动,让百姓走近文化遗产。近年来,我国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艺术、社会和经济等方面的价值正在逐步被人们知晓和重视。许多地方在探索传统村落保护的模式,其中商业利用似乎成为一种普遍选择。然而,在剧烈的城镇化冲击下,传统村落面临“人走屋塌”的困境,以及过度商业化的尴尬。
6月29日,四川峨眉山景区暂停接待游客,多位网友反映,景区封闭的原因或系众多当地村民在景区拉起了横幅,堵住了道路。村民们与峨眉山管委会在当地发展和利益分配上产生的分歧,促使了矛盾的激化。去年4月10日,湖南凤凰古城实行“一票制”捆绑售票,游客需要购买148元门票才能进古城。第二天,大批商户和当地居民因不满“一票制”政策关门歇业,同时聚集在古城北门码头附近。这一政策引起了当地居民和游客的普遍质疑,游客人数骤减,当地个体商户受到很大冲击。
2011年8月15日上午,江西婺源一群当地村民集合在景区门口,阻止游客进村,现场还有30余辆警车和上百名警察。而同样的场景,也曾在临近的李坑、汪口两景区先后上演,造成婺源核心景区相继紧急关停的原因是门票收入分配不公、村务不公开等。
“随着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传统村落和现代人居需求发生冲突,村落的原始性、文化性正在逐步瓦解,濒临消亡。”山西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副教授霍耀中说。面对山西晋城泽州的洞八岭村,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发出呼吁:“古村哀鸣,我闻其声。巨木将倾,谁还其生?快快救之,我呼谁应!”
这是一座房屋上下畅通、户户贯通、院院连通的古村落,具有全民防御特色和完整的排水系统。中华孔子学会会员、全球谢氏联谊总会名誉会长谢小品介绍,洞八岭村是谢氏源头,是周宣王为其元舅申伯(谢姓始祖)分封建造的古谢城“活化石”。
然而,现今的洞八岭村却是一片萧条景象,年轻人搬了出去,只有寥寥数位孤寡老人还住在村里,村里55%的建筑物已经倒塌。相同的遭遇,出现在山西宁武的王化沟村。这个村子有着独特的居住形态,村民把房子建在半山腰的悬崖绝壁上,整个村子面向峡谷,房前只有一条走廊,有中国“悬空村”之称。但是,近半个世纪以来,王化沟村经历明显的“瘦身”。昔日常住人口最多的时候,全村总计140多人,如今村里只剩下20多人。
多年来,冯骥才为传统村落的保护而奔走呼号,他说,目前全国有230万个村庄,依旧保存与自然相融合的村落规划、代表性民居、经典建筑、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古村落还剩下两三千座,而在2005年这些古村落的合计数字是约5000个。
皇城村位于太行、王屋两山之间的沁河畔,是清代名相陈廷敬故里。走入这里的标志性建筑——百尺山河楼,放眼望去,一边是明清时期留下的鳞次栉比、别具特色的古建筑群,另一边是崭新的现代别墅式小洋楼。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皇城相府以古建筑群为载体,将原来居住其中的村民整体迁出,在附近建了新村,并较为完整地保留了原貌。
据介绍,皇城相府属于对传统村落博物馆式的展示,很多村民可以回古村工作,对皇城相府的记忆和感情得以保留,与村落的关系不会断绝。
然而,没有人居住的古村落还有“魂”吗?2005年,后沟古村成为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古村落调查保护示范基地后,也开始走上商业利用之路。山西一家民营企业持60%多的股份,榆次区政府和后沟古村分别持股20%多和10%多。要想进入这个有着1000多年历史的村子,首先得买40元的门票。村子很整洁,没有农村随处可见的垃圾和牲畜粪便。为了强化村子的古老风貌,这里还新建了豆腐坊、酒坊、香油坊和老醋坊等。“如果不搞旅游开发,就没有财源,而没有财源保证,又如何保护古村落呢?”村支书张春贵说。令人担忧的是,更多人造景点的开发,会破坏村子的古风古貌。
“商业利用可以改善村民生活,吸引外出打工村民的回流,利用资金对古村落建筑进行维护。”霍耀中说:“然而,这只是一种短暂的模式,只是保护了壳,却没有了核。商业利用只是将古村落当成了一种产业,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对古村落的文化保护。”
专家认为,传统村落是中国传统建筑精髓的重要组成部分,真实地反映了农业文明时代的乡村经济和极富人情味的社会生活,对于历史的传承,比文字记载更准确、更真实。然而,传统村落又是极其脆弱和不可再生的,必须对现状加以重视,使它能够真实、完整地传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司司长赵晖在去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世界上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我们是借鉴这种机制,把传统村落列入到名录当中;截至目前共有1561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到传统村落名录中。”同时,要求纠正无序和盲目建设,禁止大拆大建。
“村落必须是人居住的环境,作为聚落中的人也是需要进步和现代化生活的。”霍耀中说:“地方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做好传统村落保护的规划,保护其人居环境。但古村落的保护不仅是古建筑的保护,还有其蕴含的乡土文化的传承。对于像王化沟这样的‘悬空村’,更应该注重的是它人居的历史文化价值,即使没有人居住了,政府也应该像保护文物一样保管起来。”
对有旅游开发价值的古村落,专家认为,开发商一定要有社会责任感,在追逐利润的同时维护好人类共同的文化资源。当前,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是困扰传统村落保护的症结所在。对于这些古村落来说,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同样存在下面几个令人忧虑问题:
一是自然性破坏。主要是风雨侵蚀和洪水、泥石流、地震、台风等自然力的的破坏,再加上古村落建筑的土木结构,抗风雨侵袭及抗灾能力差,众多已无人居住的名宅、祠堂面临着倒塌的危险;原有的里巷、民宅、地貌、水系、植被缺乏必要的保护,其历史特征和传统文化风貌也将很快消失殆尽。
二是建设性破坏。古村落经历了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盛衰,许多建筑物本已十分陈旧、残破。然而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的不断推进,许多古建筑遭到严重的损毁,甚至许多已经消失,这是我们文化建设的一大损失。
三是生活性破坏。古村落里的居民,尤其是年轻的一代,向往现代化的城市生活方式,有了点积蓄之后便买车盖房。殊不知,现代交通工具的使用给古村落原生道路和桥梁带来了极大的压力,而古村落居民自发的建筑整修所使用的新的建筑材料,也割断了传统风貌的延续。
四是保护不力,资金投入较少。虽然对许多古村落也采取了一些保护措施,然而,由于资金投入少、管理力量薄弱,对于古村落的保护并没有产生良好的效果。
保护古村落路在何方?
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高屋建瓴,鼎定国是,其金玉良言,切中肯綮。会议要求城市化要坚持生态文明,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倡导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阮仪三盛赞“望得见山,看得到水,记得住乡愁”的国家城镇化方略是大智慧,力主“保住山水古建重要,乡情更不能丢”,痛感“现在每天约有70个自然村落在消失……”
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强调:“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一定要重视文物保护与传承,建立起整体保护观念。”励小捷指出,在配合古城古镇古村保护方面,文物部门要参与到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制定当中,首要的是要深入研究古城、古镇、古村的历史文化价值,只有真正将其历史文化价值的内涵挖掘出来,才能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
如今,一边是快速的城市化建设、一边是古城镇、古村落保护,矛盾双方何以协调?不久前在“中国第一水乡”——江苏周庄举行的“中国名镇名村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与发展”主题,各抒己见。
同济大学副校长伍江教授大声疾呼:大规模城市化建设为古城镇及村落的保护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压力,每一天都面临着古建筑遗产消失的现实,抢救工作,迫在眉睫!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从“保护标准”的角度找出所在症结:由于保护标准的缺失,造成大量有价值的乡土建筑被排斥在保护名单之外。现有的文物保护法规,对乡土建筑保护也缺少明确的规定,一些地方对乡土建筑投入的保护资金只是杯水车薪。这使得一些历史悠久、文化内涵丰富的乡土建筑,时刻面临消亡的危险。
励小捷称,国家文物局与财政部去年所确定的6个古村保护与利用综合试点,今年将正式推开。据他介绍,去年,国务院核定公布了第7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43处,“国保”总数达到4295处。各地核定公布了新一批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到12万余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近77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已公布,更多文物资源纳入依法保护范围,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也有政府部门官员主张:古城镇、古村落的保护,必须在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前提下,以生态文明来引导,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这是国际社会的经验,也是发展特色旅游的重要途径。”
多年来,社会各界人士面对见证我国几千年历史文明的古村落,在保护为主的基础上,如何利用古村落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进行了商业开发与保护发展的实践与探索,为今后大面积保护整治古村落积累经验,提供经济基础,形成保护、整治、开发的良性循环。
经验一,应由政府主导,规划先行,避免盲目化。政府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政府导向性投入。古村落旅游它是一个系统工程,规划必须先行。为避免陷入新一轮“保护性破坏”的漩涡中,政府必须发挥其主导作用,组织专家为古村落旅游把脉,对古村落旅游景点实行区域化布局和差异化规划设计。同时,任何一种资源的开发都会对原先的状态造成变化或破坏。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关键是要在发展中如何保护当地独特的自然环境与文化遗产,这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因此,在规划中,我们必须遵循整体保护原则,坚持有机更新,保持古村落的历史可读性。
经验二,突出特色,保护原真性,避免城镇化。如今消费者对旅游的需求更趋于个性化和多样化,发展古村落旅游就是要保留本地特色,保护古村历史文化的原真性,不能盲目跟风。拆除一些不协调建筑,恢复古村落的原生环境,保持它的历史可读性以及它的“原汁原味”和历史沧桑感,保持村寨的原始风貌以及当地居民仍有的传统社会风尚、淳朴厚道的自然秉性,真正体现“人住农家院,享受田园乐”,才是成功的古村落旅游开发。
经验三,规范管理,塑造品牌,避免程式化。目前以古村落为资源凭借开发的旅游产品存在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即“娱乐性不足,参与性不强”。为了弥补这方面的缺陷,各地纷纷开发了“农家乐”旅游项目,虽说该项目对旅游者有些吸引力,但毕竟是“小儿科”的东西,且该产品的专营性不强,各地竞相效仿,产品已做得太滥,失去了吸引力。如何进行产品创新,走内涵式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古村落旅游开发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开发策略上,应根据所处的地理区位,依托各自的资源优势,确立不同的开发思路,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来规范管理、打造精品、塑造品牌,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古村落旅游才不会是昙花一现。
经验四,注重和谐、传承文化,避免过度现代化。遵循景观审美原则,注重人文与自然的和谐融合、传承传统民族民俗文化,严格控制开发性建设。为了保持古村落的景观价值和文化价值,在古村落内不应建设新的旅游设施,那怕是完全与原有建筑保持一致,也应当尽量避免。这是因为古村落是一个历史遗产,破坏了原汁原味,就大大损毁了它的特色和文化价值。古村落周边影响景观和谐的服务设施也是越少越好,对游览道路系统和少量的必不可少的服务设施要作好规划。如果没有科学的规划和管理,盲目地开发只能加速其生命力的消亡。
经验五,协调冲突,加大参与,提高古村落居民的生活质量。现在许多地区的旅游开发策略,往往把居住在古村落的居民看作是过去时代的图画,一种纯洁、原始、静止不变的文化。旅游开发者似乎认为“过去”就意味着传统、真实,于是便与古村居民要求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发生冲突,大批原居民搬离古村。其实,当地人是当地文化的传承者,离开了其中居民的活动,古村落的特色和生命力也就无所依附了。古村里没有了人与人,人与景的融汇贯通,古村落的“古意”也将荡然无存。所以,要把改善古村落居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古村落居民的社会经济利益放在第一步。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保护他们的利益,调动村民、居民参与保护性开发的积极性,修复古村落古建筑。
总之,可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是由各利益主体的意愿决定的,因此只有在各利益主体紧密合作的条件下才能实现目标。经验六,保持传统氛围,控制游人密度,平衡古村落环境承载力。环境承载力或称环境容量、环境忍耐力,这本是一个生态学概念,引用到旅游和景观资源管理中,就是指某一风景区的环境在一定时间内维持一定水准、给旅游者使用而不会破坏环境或影响游客游憩体验的开发强度。作为人文旅游资源的古村镇,当其成为著名景点时,其旅游者数量控制更显重要。很明显,若古村镇的小巷里挤满了游人,小巷的幽静就荡然无存了;而且,游人太多对文物的破坏也很明显,因而应适当控制游人数量和景点的游人密度。如不能适当控制游人即时流量和著名景点的游人密度,这些景区景点的旅游潜力将大受破坏,那时再谈保护就比较困难了,对游人的吸引力也大为减弱,古村镇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也就失去了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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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17次全会制定的《文化遗产及自然遗产保护的国际建议》中说:“在生活条件迅速变化的社会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辈留下来的历史遗迹密切接触,才是适合于人类生活的环境,对这种环境的保护,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在各个地区的社会中,充分发挥文化及自然遗产的积极作用,同时把具有历史价值和自然景观的现代东西都包括在统一的综合政策之中,才是最合适的。”这一观点显然已经将古城镇的保护纳入到了政府政策制定的考虑范围内。1975年5月29日至30日在罗登堡召开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议上,就做出了《关于历史性古城镇保护的国际研讨会的决议》。这一份被称为《布鲁日决议》提出,在修复和翻新这些城镇的过程中,必须尊重当地居民的权利、习俗和期望,必须对公共目的和目标负责……
1976年11月2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作出了《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内罗毕建议)》。1987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华盛顿通过《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明确提出,为了更加卓有成效,对历史城镇和其他历史城区的保护应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完整组成部分,并应当列入各级城市和地区规划。所要保存的特性包括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特征以及表明这种特征的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