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9月19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摊合法化为底层民生松绑
时间:2014-07-09 14:20:47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洪丹 
  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将通过政府划定的“合法摆摊区”的方式,允许路边摊存在。一张登记卡,能否终结小贩和城管的“游击战”?草案提供了这种可能性。这个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条例酝酿了数年,目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尖锐,摊贩有摊贩不得已的苦衷,城管也有城管的责任所在,那么如何才能既树立良好的城管形象,又化解城市管理与摊贩之间的矛盾?广东打算以立法形式允许摆路边摊,将地摊合法化,毫无疑问,这一尝试将成为城管从“人治”转向“法治”的新一步。城市化的推行,流动人口的大量存在,使得“无摊城市”的目标几乎不可能真正实现。只要有低收入人群的存在,只要有市民的日常需求,小商小贩就必然存在。目前,广东约有60万人依靠小作坊和小摊贩就业,如果制定条例后门槛过高,这些人就可能无法生存下去;而小作坊和小摊贩的经营确实存在问题,不仅仅涉及市容市貌,对于卫生、环境、治安等都会造成影响,所以不能放任其自由发展。近几年来,我省不少地方在食品摊贩划定集中交易的市场方面有一定的经验,食品摊贩进入指定场所(区域)或集中交易市场经营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有管有疏,显然是立法首先必须予以回应的问题。
 
  允许一定形式存在的流动摊贩,为摊贩的合法生存提供了基本空间。但是,这个疏导必须是接地气的。事实上,各地并非没有设立过流动摊贩特许区域,有些是因为选址不太合理,导致门庭冷落,有些是经营费用过高,导致摊贩依旧宁愿打“游击战”,并未能根本上疏导摊贩的经营意愿。以较低的经营成本、较合理的选址吸引流动摊贩的合法经营,并予以有效管理与监督,才能真正解决城市乱摆乱卖泛滥的窘况。根据《草案》,划定区域摊贩、临时指定区域摊贩的清洁服务费、场地使用费及使用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有条件的应当给予政府补贴、减免收费等优惠政策。我们可以看到,立法所展现出的善意,不是要剥削摊贩的生存基础,而是要在城市管理与底层民生中找到合理平衡。当然,这样的立法初衷必须在实践中一以贯之,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从“人治”转向“法治”的重要进步。
 
  在另一方面,立法除了为底层民生松绑,对于城管的职责也有了重新的界定。《修改稿》明确了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与城管部门的职能划分:划定区域摊贩、临时指定区域摊贩由经营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依法管理;划定、指定的区域、路段和时段以外,以肩挑贩卖、活动摊架或者各种车辆从事食品销售、食品现场制售、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流动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食品的行为,由城管部门依法查处。也就说,立法对于城市管理职责进行了更细致的划分。这意味着城管队员不再需要“包打天下”。毫无疑问,这是在给一个吹到极限的气球放气,摊贩们有了合法的去处,压力有了出口,也让城管执法时可能遭遇的阻力大大减少。
 
  建立疏导区提供了一条可能的解决路径,但是在现实中问题却不见得都能彻底解决,因此,以立法为指引为底层民生松绑,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值得期待。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