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是我国新阶段发展的战略重点。在城镇化进程中,各方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城镇化是否会带来贫民窟?前不久住建部一位前领导,就从大中小城镇的均衡发展角度提出,“没有小城镇作为拦水坝,人口的洪流就会大量地涌入大城市;没有小城镇提供的就地城镇化,农民进入城市就易引发贫民窟……”这一判断不乏合理性,但基于我国转型背景,应看到,新型城镇化面临的挑战既有大中小城镇均衡发展的问题,更有人口城镇化所涉及的机制问题。
其实,城镇化进程是否会形成贫民窟,并不取决于城市规模的大小。当然,从概率上看,大城镇机会更多,会吸引更多的人口进入,形成贫民窟的可能性确比中小城镇要大。然而不能由此判断,没有小城镇作为拦水坝,大城镇一定会出现贫民窟。
事实上,城镇化进程会否伴生贫民窟,确有其内在规律可循。这规律就是,如果外来人员可享受与当地人同等的工作、学习、生活权利,就可以有效地融入到当地社区中,形成贫民窟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少。南非索维托的贫民窟,根源于特定时代黑人权利被剥夺,无法在约翰内斯堡稳定工作、生活,被迫在城外以非正式形式居住下来。而一些国家城镇发展高度不均衡,如东京人口就占到全国的30%,却没形成贫民窟,劳动力基本权利得到保障是根本。
我国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之所以没出现贫民窟现象,并不是因劳动力都集中在中小城镇,恰恰相反,我国劳动力往大城镇拥入现象突出,根源在于这些流动农民工的居住权,大都通过雇主提供。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通过单位宿舍、工地工棚、生产经营场所(雇主提供)解决住宿问题的比重分别为28.6%、11.9%和5.8%,合计46.3%;租房居住(与人合租及独立租赁)的农民工占36.7%。这一解决途径,与城镇规模并没有直接关系。
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毫无问题。眼下在很多地方,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尚未享受与常住户籍人口同等的权利。以社保覆盖率为例,2013年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保的比例,养老保险为15.7%、医疗保险为17.6%。除此之外,异地务工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权利、享受所在地保障性住房的权利等,仍未得到充分保障。
历史地看,过去36年我国城镇化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不可避免地带有规模城镇化的特点——由于城乡二元制度尚未有实质性改变,将近2.7亿农民工(尤其是1.6亿外出农民工)还处于“半城镇化”状态。而要彻底清除贫民窟可能的概率,出路就在于加快向人口城镇化的转型,使广大农民工的权利能够得到落实。与这个过程相伴随的,不仅是农民职业上的转变,更是从传统乡村文明向现代城市文明的整体转变。从这个角度说,城镇化进程中保障农民工的权利,要比单纯的城镇化规划重要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