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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今年地方债限额为42亿元6年来发债达173亿元
时间:2014-06-18 11:55:16  来源:城市化杂志 

  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广东、深圳、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十个地区被允许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广东(不含深圳)此前被爆今年被允许自发自还最高148亿元地方债,深圳今年的地方债发债限额昨日公布为42亿元。这也是自2009年财政部代发代还地方债以来,深圳首次被允许自发自还地方债。

  被列入2014年十个试点地方债自发自还地区之一的深圳,今年的举债限额正式公布,财政部规定深圳今年的地方债发债规模限额为42亿元。从2009年至2013年,深圳市共发行了131亿元地方债,加上2014年即将发行的42亿元地方债,6年间,深圳将计划发行地方债达17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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