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国农牧业优势明显特色突出
1.新澳两国是世界上主要农牧产品生产国。新西兰是世界上人均养羊、养牛最多的国家,畜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80%以上。澳大利亚是世界天然草原面积最大的国家,农牧业用地占国土面积60%以上,是世界奶制品、水果、大米和花卉的重要生产国。
2.新澳两国现代农业起步早、发展快、水平高。近年来,两国农场明显呈现出向大农场化发展趋势,目前,新澳两国农场的数量分别比上世纪80年代减少了30%和25%。澳大利亚每个农牧场平均规模约3万公顷,比美国农场大10多倍,最小的农牧场面积也在50公顷左右,每个农牧业劳动力经营土地约1200多公顷,在农业发达国家中名列前茅。两国农业生产过程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既有各种类型的专业化农场和专业化服务公司,也有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某一环节的专业化分工,如在肉牛生产全过程中,有的单位专门从事育肥、饲料、防疫、品种等某一个环节的生产和服务。新西兰绝大多数牧场、蔬菜基地都是采用机械化进行灌溉,航空施肥占全国施肥总面积的一半以上,居世界领先水平。澳大利亚在上世纪60年代就实现了农业机械化,计算机自动控制技术得到广泛运用,农用航空和保护性耕作技术已大面积普及,农户对农产品及生产资料的品种、价格、需求量等所有需求均通过网络进行。
3.农牧产品以出口为主,市场化程度高。新西兰农牧产品出口占全国出口总值的50%以上,其中奶制品90%出口,占世界市场份额的25%,奶制品和羊肉出口居世界第一位,羊毛出口占世界第二位。澳大利亚生产的农牧产品75%以上出口国外,其中羊毛和牛肉分别占国际市场份额的90%和25%以上,是世界上最大的羊毛和牛肉出口国,第三大乳制品和小麦出口国。
4.城乡居民福利待遇和基本公共服务已均等化。两国不仅将农村的道路、电力、公园、体育设施、图书馆、通讯、网络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纳入到国家公共服务体系中,而且将农民的文化教育,医疗保健、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均统一纳入到政府的保障体系中,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民的国民待遇。
两国发展现代农业主要做法
在发展现代农业中,新澳两国有着较为一致的做法,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1.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发展,具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农业标准化体系。在农业发展的初级阶段,两国政府对农业的扶持力度都很大,政府广泛参与动物防疫、植物保护、灌溉、防灾减灾、农业补贴、市场管理、贸易和农产品价格保护等多方面的事务。新西兰政府在上世纪80年代给予农民36%以上的贷款利率贴息,当时奶牛场农场主收入的90%来自于政府补贴。同时,两国政府均有较完善的保障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和严格的生产鉴定程序,所有农产品不仅具有食用和种用专业标准,还有选育、加工、进口、出口、运输、储存等多项质量等级标准。
2.加大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管理模式。新澳两国政府始终都把建立城乡平等制度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均把农民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统一纳入到政府管理体系之中。分别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进行了农业管理体制改革,澳大利亚成立了新的农林渔业部,统一协调对农、牧、渔、林业的综合管理,形成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管理体制,避免了管理职能的交叉、分散、重叠。
3.不断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新澳两国政府注重把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与农民的需要结合起来。目前,新西兰财政预算中直接用于科技的经费占18%,科技经费中用于农业的占30%,并且对于每个企业科研创新项目的投入政府均给予50%的补贴。澳大利亚拥有较为完善的农业科研服务体系,并注意教育与科研的紧密结合。每个州和相关大学都设有农业科研和推广机构,农业科研经费由州政府承担50%,联邦政府承担26%,高等院校和商业企业分别承担14%和10%。如今,澳大利亚的旱作农业、育种、畜产品加工等技术居世界领先水平。农业增产增收的60%-80%来自科技进步因素,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达80%左右。
4.充分发挥农协等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构建与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新澳两国均拥有为农业发展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领域涉及到生产、经营、加工、运输、销售,以及金融、保险、贸易、科技、税务、教育、卫生、检疫、防疫、信息、技术等农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其中农协等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非常明显,他们与农户构成了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既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又是以农户为股东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新西兰有1/3的人属于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并有22%的农产品由合作经济组织运作。澳大利亚除了有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外,还有遍布各地的农业公司、行业协会等服务组织,他们为农业发展提供各种社会化服务,对农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5.尽管新澳两国资源丰富,但两国政府仍特别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管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新西兰绝大多数农牧场都是采用大型喷灌车进行喷灌,以提高水的利用率。澳大利亚通过立法限制土地开垦,在各地建立了大批保护性耕作试验站,推广少耕和免耕技术,并对所有牧场实行轮牧制。新西兰大多数牧场都建有牲畜粪便处理系统,澳大利亚严格控制农药使用,农作物喷药需经政府批准。
6.为了提高农民运用现代科技的劳动技能,新澳两国十分重视针对农民的实效教育和培训。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的一大职能就是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猪、鸡、牛、羊的饲养,粮食、蔬菜、甘蔗和水果的种植,以及灌溉、农具维修、消防、剪羊毛、酿酒、化肥和农药的使用等各个行业,并对这些行业设立了能力水平标准。目前,新西兰农民大都受过13年的初级和中级教育,许多年轻农民还受过高级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澳大利亚从事农业生产人员中具有中等学历占73%以上,具有大专学历占13.9%,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农业科技人员占31%。
留给我们的启示
新澳两国农业发展给我国留下了三点重要启示,坚持农业的基础地位始终不动摇,农业的根本出路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对现行的财政、金融、投资,贸易、工商,税收、价格等管理方式和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形成更加有利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强化政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对城乡规划、建设、发展和服务进行统一布局并整体推进;改变我国现行的以城市为基础、以工业为主体的政府管理机构设置,统筹管理涉及所有城乡发展的各个领域的工作;建立有利于促进农业经营市场化进程的管理体制,引导土地经营向种粮能手集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2.改革完善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经济社会运行机制。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保体系建设,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
3.完善为“三农”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为农业生产各环节提供各种服务的社会化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4.继续加大对“三农”的保护和资金投入。尽快出台《农业投入法》,将近几年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法律化。明确并提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在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国家财政资金用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数量、比例和增长幅度,加大对农业科研和应用的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加大对农民教育培训和劳动力转移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民和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在制度上保障农民尤其是弱势农民的利益。
5.建立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创造条件让农民享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提高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及综合素质,从起点上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
6.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表现形式,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资产积累、管理协调、资源开发、生产服务、质量标准、社会管理,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