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9月19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帮扶失独家庭需系统的体恤制度
时间:2014-04-29 20:37:00  来源:新京报  作者:敬一山 

    于法无据,不是忽视失独父母困境的理由,而过度纠结于“独生子女政策受损害者”的名分是否合适,也没必要。

    据《新京报》报道,4月21日,来自全国的240余名失独父母代表进京,向国家卫计委表达诉求。几天之后,卫计委发布答复意见书,针对其“给予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国家行政补偿”的要求,答复称“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国家行政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于法无据,也许是现阶段无法回避的事实,但对那些失独父母来说,这答案显得有些冰冷。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曾因“清退代课教师”的说法,被央视主持人白岩松批评,他随后领悟到,“尽管政策是冰冷的,但传达政策的时候可以是温情的”。实际上,这并不仅是发言技巧,更体现对这些弱势者的“国家态度”。

    谁都无法否认,那些陷于物质或精神困境的失独父母,应该得到国家更多体恤,他们的很多诉求合情合理,如果说于法无据,那也是“法”有缺陷,而不是让这群日渐衰老的特殊父母,独自承受失独的痛楚。

    金钱补偿,当然是首要的。现在各地也有相应的帮扶,但区区一两百元是杯水车薪。舆论呼吁的以社会抚养费补偿失独父母,其实不存在多大难度,缺的是温情制度。

    在钱之外,还有更多的问题值得纳入“体恤制度”。一些失独老人之所以在意“独生子女政策受损害者”的身份,是因其权利和尊严难以保障。

    比如,有的年纪大的老人,因为没有监护人,办个信用卡银行都不接待;有的老人突发疾病,没有第一时间应急处理的亲人,去医院手术无人陪护、无人签字……和失去子女的心理创伤相伴随的,是权利和尊严的丧失。曾有一些失独老人,通过媒体呼吁,希望建特殊养老院,让他们这些失独者“抱团取暖”。这些呼吁是否可行,当然还值得探讨。但这个特殊群体可能遭遇的特殊困难,亟须正视。

    于法无据,不是忽视失独父母困境的理由,也无需过度纠结于“独生子女政策受损害者”的名分是否合适。不管有无“受损害者”的身份,他们的不幸遭遇,都应得到相应的补偿。当务之急,是尽快在“法”的层面行动起来,明确一个系统的“体恤制度”。这需要的不仅是钱,还有对这个特殊群体的尊重和关怀。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