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海关总署副署长鲁培军日前携北京海关、天津海关、石家庄海关召开京津冀海关通关一体化署办公会议,确定成立京津冀海关通关一体化工作组,下设9个专项工作组,并正式开展有关工作。
鲁培军表示,要进一步提高对京津冀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整体推动、同步开展、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加强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记者了解到,海关总署将于5月正式对外公布京津冀海关通关一体化工作组实施细则。
今年3月初,北京海关与天津海关率先初步形成了京津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并将于7月1日在京津两地开始试点,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试行通关一体化。方案草案显示,京津两地海关将建立京津区域通关中心,形成统一的申报平台、统一的风险防控平台、统一的专业审单平台、统一的现场作业平台,通过“一个中心,四个平台”,实现通关一体化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