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7月08日
星期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西安8区县试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时间:2014-04-18 14:52:34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赵辉 

  昨日,全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推进会召开。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在长安区、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8个区县开展试点,全面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从2008年开始,长安区作为陕西省的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已经积累了一定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经验,加之我市也出台了配套的政策法规,并构建了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全面推进全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条件已经具备。从我市的现实情况来看,土地流转是缓解我市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迫切需求。今年是我市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省市共建大西安的关键一年,保障发展的压力很大。市政府安排了市级重点建设项目595个,需要大量用地指标,但国家进一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省上也对西安建设用地指标逐年减少,无法满足我市经济发展建设用地需求,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既能有效盘活农村存量用地,保障一些中小产业建设用地所需,又能较好缓解我市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大大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在全面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的同时,我市还将坚持最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镇村建设规划,遵循自愿、公开、 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控制流转土地的用途,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耕地。坚持市场准入条件,能流转的土地尽快流转,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违法违规用地、用地手续不全、存在权属争议的集体建设用地,一概不准流转。同时加强流转土地批后监管,确保不出现随意囤地、转让、出租,对未按规划和审批用途开发利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