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一体化如能构建三地一体化、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体系,以及统一、公平、自由、开放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理论上就不存在各种“小私”,而能兼顾各地民众的利益,真正实现“大公”。
近日,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谈到,京津冀一体化是国家的大局,河北必须服务这个大局。京津冀一体化发展,需要河北扮演什么角色,我们就演好什么角色,绝不以河北一地之小私损京津冀三地之大公。
“小私”与“大公”的说法,一时引起舆论关注。回顾过去磕磕绊绊的京津冀一体化进程,地方的“小私”确实成为一大障碍。现在,京津冀一体纳入国家层面的战略发展规划,就不只是要求河北放弃“小私”,而需要三地均能如此,以更加开放的心态看待三地的合作与发展。
这就牵扯到一个核心问题,什么是京津冀一体化中“小私”与“大公”?
其实,“大公”最深层的问题是,如何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突破三地协调发展中的障碍,共同增进三地民众的福祉。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一个概念是“共同增进”,也就是说,未来京津冀一体化不应是单方面的牺牲,而应该符合帕累托改进的原则,让三地民众均能从中获益,实现经济共同繁荣,社会治理水平普遍提升。
概而言之,京津冀一体化的“大公”应是,既符合本地民众的利益,又符合其他两地民众的利益。这就需要,京津冀一体化契合三地民众的利益共识,并以此出发,清理和改进现行的地方公共政策。
而“小私”,则应该被界定为有违社会公平和法治的不当利益。这包括,长期计划体制固化的利益、资源的不均衡,公共政策、产业政策方面的种种特殊优待与地方保护等,以及一些以牺牲环境和民众健康为代价的眼下不当利益。
以经济领域为例,北京和天津都拥有若干国家级开发新区、综合改革试验区,而河北享受的政策优待相对较少。京津冀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与此不无关系。这固然让两地民众受益,地方经济发展,但也带来了环境、人口、拥堵等诸多大城市病,让民众和政府苦不堪言。这样的“小私”是否应该放弃?
河北近年来钢铁等重工业迅猛发展,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和税收、就业数据增长,而令环境底线失守。如果说,这些污染企业影响了京津民众,那么,当地民众恐怕更是遭殃。依法关停、淘汰污染企业,不但符合京津民众的利益,同样也符合当地民众的利益。这样的“小私”也不值得留恋。
另一方面,也应看到,北京等大城市的魅力,不只是靠政策倾斜,也是市场竞争遴选的结果。这得益于,地方政府更加高效的社会治理能力,能够提供较高水准的公共服务,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和市场环境。这是任何繁荣的经济体必须具备的条件。
京津冀一体化如能着眼于此,致力于构建三地一体化、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体系,以及统一、公平、自由、开放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理论上就不存在各种“小私”,而同时能兼顾各地民众的利益,真正实现“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