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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农民工累身又累心(民生新起点)
时间:2014-03-08 19:17:4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冯 华 付 文 颜 珂 

    百姓点题

  “就怕拿不到辛苦钱”

  “俺们还有一部分工资没拿到,能不能再帮俺们要要?”两会前夕,记者又接到了河北老乡的求助电话。

  这些老乡大约有20来人,去年9月份外出打工,在一个建筑工地上辛辛苦苦干了3个月,该结账时却懵了。“当时谈好了大工180元/天,小工120元/天,结账时老板却说钱不够,只能给一部分,剩下的等到春节前再结清。”老乡第一次找记者就是在春节前,一群人拿着皱皱巴巴的欠条。“张永峰,欠款7105元,已结算7000元;宋怀德,欠款8334元,已结算4000元……”

  除了按着红手印的欠条,这些老乡再也拿不出其他凭证。“在工地上干活,大多数时候都是和老板口头谈好价格,不签劳务合同,三险一金啥的更没有了。”老乡们大多40来岁,都在外面打工十几年了,常年的重体力劳动让很多人落下了腰肌劳损等慢性病的病根。但他们现在还顾不上想这些,唯一的心愿就是趁还干得动,多挣些钱。“吃苦受累我们不怕,就怕连辛苦钱都拿不到!”

  关键词

  治标更应治本

  完善联动机制,对恶意欠薪严厉打击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信义兄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孙东林对农民工欠薪问题深有感触。“过去农民工欠薪特别普遍,现在这种情况大大好转,但在一些领域,比如建筑行业,还是会有不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有的企业虽然能够按时发放工资,但农民工工资待遇太低,加班加点却拿不到相应报酬。”

  “每年各级政府部门都会下发文件、通知等,进行检查督办,要求切实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我认为这种运动式的做法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孙东林说,目前各级政府都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但年年都遇到农民工欠薪问题,根子在于落实不到位。“管理部门应督促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工资支付监控等相关规定落实。还要进一步建立更规范、更严格的工程承包法规,提高门槛,约束参与工程的公司,以保证他们具备相当的实力。”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湘西木本世家农业开发公司董事长田儒斌认为,农民工欠薪目前主要集中在建筑领域,工程层层转包,只要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导致有农民工拿不到工资。他建议,还要在用工环节加强监管。“目前在农民工和承包者之间,多数没有一种法定的、约束性的劳动关系。一些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个案表明,有时是‘老乡带老乡’最后演变为‘老乡害老乡’,因此用工环节的监管应该作为政府部门监察的重点,农民工本身也要提高维权意识和法制意识。”

  孙东林建议,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还要强化业主责任、加大劳动监察处罚力度,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对恶意欠薪、欠薪逃匿、恶意讨薪等行为严厉打击。

  关键词

  分档也要接轨

  注重制度建设,完善养老社保体系

  社保参保率低,一旦发生职业病和工伤后救治难、索赔难;即使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面临着缴费时间长、异地转移接续难等问题。外出打工,老了咋办,病了咋办?

  田儒斌说:“去年我国仅有4900万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为农民工总数的18%。退保、断保率却很高,新的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全国有3800多万参保人员因为没有继续缴纳保费而中断养老保险,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 他分析说,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强,是社保体系建立和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企业的利益驱动,使用工单位对劳动保险政策落实执行不到位,对社保政策的推进产生不利影响。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副省长徐鸣说:“农民工权益最终还要靠制度来保障。在推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农民工与职工养老保险衔接办法的同时,还要推进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

  田儒斌建议,相关的制度设计应更有针对性,要考虑到农民工的多元化社会保障需求,如根据农民工特点设立低标准、多档次、可转移的参保缴费体系;对稳定就业和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分类推进等。“建议国家出台关于农民工参加‘五险一金’的补充规定,在统一制度设计、城乡衔接和可携带续转方面出台措施。”

  孙东林建议,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纳入强制性管理。“要加强劳动监察力度,消除歧视性的用工管理,促进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障机制运行中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

  容纳还需融入

  消除群体鸿沟,重视个体发展诉求

  “农民工权益不是只有欠薪、社会保障等问题。随着以‘80后’为主体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形成,他们的技能水平、维权意识、精神需求等方面都有新变化,除了基本权益之外,他们还有更多的自身发展和融入城市的诉求,这些我们都应充分关注。”徐鸣表示。

  孙东林建议,应尽快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法,依法确定农民工的各项基本权利,确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基本原则和制度,明确对各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给予处罚的具体措施。同时,在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劳动条件、居住环境、社会待遇、子女入学等方面作出原则规定,使农民工在各方面都享有平等权利。

  徐鸣表示,农民工的结构发生变化,其诉求也是多元化的。新生代农民工在收入之外,对同工同酬、同城待遇、在城市中安居乐业有更高的要求。他建议政府应重视创新农民工服务管理体制,整合社会力量加大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地方政府要逐步提高外来人口市民化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集中解决外来人口市民化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及保障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问题。要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各种公共服务机构,同时创新政府购买的方式,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覆盖面。

  “全社会都应来关爱农民工,充分尊重他们的劳动,理解他们的艰辛,感谢他们的付出,努力消除社会偏见,这绝不只是一句口号,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到的社会公平正义能否实现。”田儒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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