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9月19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空气污染费”传闻背后的治理命题
时间:2013-11-29 20:03:00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白靖利 

  11月26日,有媒体报道河北安国按照每户100元向市民征收“空气污染费”,且与暖气费绑定在一起收。在公众质疑纷纷的时候,安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紧急辟谣称,“网传收取空气污染费”的报道“与事实不符”。

  安国当局的行动不可谓不迅速,但是“辟谣”之后却值得我们深思。经历过云南抚仙湖和滇池先后向游客收取“生态保护费”,以及官员发表“市民烹饪对PM2.5贡献不小”言论之后,公众难免对各类莫名其妙的收费项目保持高度的警惕:此次收费是虚惊一场,以后是否会征收?安国不收,其他地方是否会收呢?这些问题,公众希望有个明确的答案。

  回过头来说,地方政府部门收费并非想征就征,至少必须要回答好以下两个问题,否则难以服众。

  首先,是否具有收费资质。此次网传的“空气污染费”如果是作为供暖费用收取,违反了发改委《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热力企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供热价格,不得擅自提高热价或变相提高热价”的规定;若是作为地方政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县级单位的安国市政府无权设定此类收费权限。

  其次,是否符合收费程序。一般而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制度包括审批、公告、公示、收据管理、财务管理、年审管理等制度,尤其重要的是,无论政府履行管理职能还是向公众提供特定服务时的收费,都必须经过物价部门核准及相关利益方听证,其具体用途应当进行全面充分的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从新闻报道仅有的线索来看,这两个条件似乎都不具备。

  近年来,河北人民饱受雾霾之苦,包括保定在内的多个城市被列为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在此背景下,中央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今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安排了50亿元的财政资金,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六个省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向治理任务重的河北省倾斜,在资金保障方面,应该说问题不大。

  地方政府发动民间力量来治理空气污染,并非不可。但关键是,空气污染的主体并非被征收费用的普通公众,而是那些未能达到节能减排标准的企业。“空气污染费”违背“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本末倒置地向普通公众“伸手”,难免会招来漫天的质疑。

  由此看来,在“师出无名”的前提下,无论是生态保护费还是空气污染费,显然都属于地方政府部门“自创”的收费名目。所谓的污染治理费,实在无法不让公众产生“这笔钱落入地方‘小金库’或者官员腰包”的怀疑。值得一提的是,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各种打着“治理环境污染”旗号进行收费的行为,不但是耍流氓,还是实打实的“顶风作案”,在公众心中造成了更为严重的“政务污染”。

  空气污染费暂时成为“虚惊一场”,但公众还不敢掉以轻心。因为遇到棘手问题,“收费”就成了某些地方和部门的“灵丹妙药”。然而,经济学原理和历史经验都告诉我们,以收费来遏制污染不过是理论乌托邦。只要排污收益高于收费标准,污染成本可以转移到他人身上,污染制造者就会继续相关的营生。由此看来,“先收费再治理”的思路转换成“先治理后收费”,显得多么重要。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