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发展令全球瞩目,工业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进入转型发展新时期,城镇化作为最大内需将引发投资和消费的大幅提升,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动力源。这一点,已经形成共识,并正在化作推动未来发展的重要政策取向。
新型城镇化要研究探索新的发展路子。“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这对我们合理安排城镇化布局和发展路径是一个遵循。笔者认为,通过做强地级市带动区域城市群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新选择。
一
推进新型城镇化,把更多着眼点放在地级市上,有着客观的原因。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在过去的城镇化进程中,地级市本级用占比较小的土地,承载了城镇化中相当的人口和经济总量,地级市相对健全的城市格局、相当规模的城市体量、较为完善的城市设施、相对系统的城市机制,使其理所当然在新一轮城镇化大潮中担当起区域中心的重任,在接受特大城市辐射的同时向县市、小城镇传导各种要素,聚集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物流,支撑和引领区域的发展。
比如江苏的“苏锡常”,都是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由地改市,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不但实力大增、体量大长,如今已成为“长三角”重要的城市群,其辐射功能影响全国。苏州2011年经济总量就超过万亿元,城市化率达71.3%。“长三角”、“珠三角”有相当一批地级市,经济总量都达到几千亿元甚至上万亿元,财政收入几百上千亿元,成为全国城市中的中坚力量,有的已经进入到和一些特大城市比肩而坐的行列。
实践告诉我们,在整个国家这盘大棋中,以地级市为突破口推进城镇化,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
在新一轮城镇化中,地级市具有很多优势。其主要表现为:一是辐射带动优势。与地级市比,特大城市因为自身体量大,往往注重自我完善、自成体系、自身发展多,加之“城市病”日益显现,辐射的交通、时间成本高,对外辐射因而呈明显衰减趋势,容易形成“大树底下难长草”。而地级市因为自身紧凑、城市边界清晰,与周边中小城市、小城镇是一个开放的体系,辐射比较直接,辐射效率也高。二是资源配置优势。随着城镇化发展的深入,特大城市因为产业结构的转型,制造业的承载力趋向弱化,其比较优势越来越聚集于服务业,而地级市承载空间较大,有着较为完备的制造业体系,制造业优势将明显优于大城市。三是中间突破优势。地级市作为区域的中心城市连接上下、沟通周边,可以拉动一个中等城市群在全国这个大区域发展中找准自己的定位,形成地区的特色,打响个性品牌。利用城市和城市群所处的中间区位优势,对上承接,对下辐射,从而有利于加速全国城镇体系的形成。
二
基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背景下的城镇化,是扩大国内需求的战略重点,面临着很多难得的机遇,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土地、水、能源等城市发展重要物质基础的匮乏,城镇化水平的东高西低,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城市治理中的种种不适应,尤其是在客观上一度过分重视特大城市群的发展,中小城市发展潜力未能充分发挥,空间分布和结构规模不合理等十分突出。在这种背景下,构建“金字塔”结构的规模等级体系,增加新的城市节点,将现有人口百万以内的中等城市做强,发展成为大城市,不失为一个新的取向。
事实上,如果不激发面广量大的地级市发展的活力,仅仅靠大城市和小城镇的两头“带”,城镇化是很难“带”起来的,尤其是这“两头”中的“一头”还处于城镇化的末端。
从辩证法的角度来分析,所谓抓两头带中间,在空间上着重是一个横向概念,是同一个层级的比较,而城镇化的发展是纵横交错的复杂概念,着重是纵向的比较,不能机械套用。在中国的城镇化建设这个大系统中,不仅特大城市、小城市的作用不可忽视,地级市的作用更是举足轻重。从现实的可能性来看,仅人口一项,有些地级市已接近百万人,东部有的已达数百万人之多,如果地级市城区平均能超过百万人,在未来的城镇化中则可容纳全部城市人口的近半数,这将形成全国城镇化的重要战略支点。而特大城市要达到如此比例,则需要数十个千万、数千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型城市,这在发展的要素保障和生态要求上,都是很难想象和难以做到的。因此,笔者认为,未来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取向可以这样考虑:特大城市要适度控制规模,优化发展;小城镇要减少数量、提高质量,集约发展;中小城市要挖掘潜力,提升发展;地级市要做大做强,成为带动区域城市群发展的龙头。从这个角度看,通过做强地级中心城市来承接大城市的辐射,推动区域城市群的发展,带动县(市)城市及小城镇的升级,可以成为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一个新战略。
现实中有一种担心,认为地级市增加了行政管理的层级和成本,有的还举出一些国外的案例。其实这里有两点不能忽视:一是不能忽视我国的国情。城镇化是社会发展中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移的推进和程度,其本意是指人口的城镇化,而我国13亿巨量人口管理中的复杂性是那些人口稀少的国家所无法比拟的。二是发达国家行政层级也强调因地制宜。如美国,在不断扩大的联邦政府的框架下,还有州政府、郡(县)政府、市政府、镇政府,其中市政府中又有辖区的政府和不辖区的政府,即所谓“大市”、“小市”。而且,在城镇化过程中,城市圈、城市群的概念不完全等同于行政区划。现在讲区域发展,更重要的是要强调泛区域发展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