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出台《关于组织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通知》,明确54个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实施办法,这是52个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实施方案出台后又一举措。
按照对口支援原则,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作为对口支援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并结合自身职能全面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本次支援涉及赣州市18个县和吉安市8个特殊困难县以及抚州市5个特殊困难县。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实施方案,按照对口原则,江西省54个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与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同步开展对口支援工作。
通知指出,各对口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要会同受援地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梳理请求支援事项,协助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科学编制对口支援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年度计划,明确民生工程、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和任务。尽快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在受援地开展试点示范,实施一批先行先试示范工程,启动一批公共服务项目和具有先导作用的基础。
对口支援将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下属科研机构、院校的交流和合作,鼓励合作建设科研工作站和产业技术中心,提升受援地的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引进中央企业来赣发展,开展帮扶活动,参与地方资源开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实现互利双赢。
通知要求,对口支援要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各受援地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实效。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要尽快主动对接,做好服务,不断增强对口支援工作的针对性要积极为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