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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历史建筑不能被钢筋水泥取代
时间:2013-08-13 17:37:13  来源:中工网  作者:文舟 

    今年6月份,一直备受关注的广州诗书路民国建筑没有逃脱被开发商“偷拆”的命运,随后,萝岗先秦古墓又被地铁施工方毁坏。一次次的文物、历史建筑被破坏引起广州人对老广州城宝贵文化遗迹日渐消失的担忧(据8月5日《工人日报》消息)。

    在地产商的“金元政策”下,广州的历史建筑被钢筋水泥所取代,这种现象也存在于其他的城市建设中。

    7月19日齐鲁网报道:山东淄博市级文物暂保单位——张店圆楼被破坏,建筑主体消失殆尽;7月15日《大河报》报道:河南省级保护文物——清代宛南书院东讲堂遭强拆,九间清代建筑成废墟;3月28日《南京日报》报道:某施工单位涉嫌违规建设,导致南京市的五座六朝墓葬被夷为平地……

    诚然,中华文明薪火相传五千余年,历史建筑遍布神州大地,但如果放任现代化的钢筋水泥大行其道,且不论城市的文化气息将烟消云散,只说子孙后代将面临文化枯竭的窘境。

    历史建筑的消失除地产商在作祟外,结合前文的新闻报道,或许还有如下原因:一是某些地方政府贪图政绩工程,谋求短时间内提升GDP数据,忽视对地产项目的严格审批;二是地产商对历史建筑的违规拆除,其罚款金额与投资收益相比,违规成本偏低;三是文化遗迹的所有者缺乏文物保护意识,容易被地产商的拆迁补偿款所收买;四是文化遗迹的产权复杂,很难被纳入文物保护的范围。

    不过,欣慰的是,在历史建筑的保护方面,民间力量正在迸发能量。据《工人日报》消息:广州民间文物保护协会小组、广州河南地小组、广州旧城关注小组、越秀区知名网站“古粤秀色”……这些民间组织利用群众资源丰富的优势,走街串巷地挖掘隐藏在大都市里的历史建筑,为这些文物古迹奔走呐喊,在“拆”和“护”的博弈中,成为“护”方的中坚力量。

    毕竟,民间力量不是决定性的,基层的疾呼需要顶层的响应。当然,完善对历史建筑的法律保护和加大对违规拆迁的处罚力度是题中应有之义,但不是全部。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周济光认为,政府在城市发展与历史保护的平衡中要发挥积极作用,最好把目前需要保护的地块筛查一遍,做好统一规划……保护历史建筑要防患于未然,“事先”做好筛查、规划工作,不仅有助于摸清城市的历史文化命脉,也有助于在城市的社会发展中避免钢筋水泥的肆意侵蚀。

    同时,广州市政府正在研究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已初步确定了6000万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文物维修、考古发掘、鼓励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工作。面对诱人的地产利益,与其希望地产商流淌“文物保护的血液”,不如加大对文物保护的财政支持,特别是抢修经费的投入,要使历史建筑既能“存”下来,也能“活”下去。

    城市的历史建筑不能被钢筋水泥所取代,关键在于平衡城市发展和历史保护的关系。广州市在吸取历史建筑被无端破坏的教训上,后续的一些积极举措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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