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国人在法国罗浮宫水池中泡脚的照片,又引发了舆论的热议。有趣的是,这次不像埃及神殿那里的“到此一游”,一边倒地对国人素质如何之低进行挞伐;这次同时出现了一种愤愤不平的声音:外国人也在那泡,不能摘出国人来横加指责,没必要自虐。7月31日罗浮宫方面的回应佐证了这一点,说“西方(泡脚)游客尤其多,中国游客倒并不常见”;在那里泡脚虽然不准,不过天气很热时他们也不加干预。昨天在《南方人物周刊》里还看到一帧照片,同样是法国,埃菲尔铁塔前的广场喷泉中,也有不少一看就是老外的人在里面玩水,画面中最突出的那位,还像跳水队员那样“抱膝后转身翻腾”呢。想来法国的此类设施,如何利用非常灵活。
这在我们多少有些释然,宽慰则说不上,老外也那样不代表我们就可以那样,毕竟人家的规定是对这种行为禁止的。有人说,英法联军当年火烧了圆明园,我们凭什么不能去他们那里泡泡脚?按照这样的“爱国主义”逻辑,我们的泡脚大军哪一天在泰晤士河岸边一字排开,怕只是时间问题了。我当然明白人家那是调侃,所以自家也跟着调侃一回。但就算泡脚事件令国人感到些冤屈吧,检讨一下自己的行为究竟如何总是有益无害。曾子没什么不良行为,还要“吾日三省吾身”呢。
国内游就不说了,国人出境游时的形象不佳,连《人民日报》昨天头版评论此事的文章都承认了,认为正是因此,中国游客在海外的形象常被戏称为“金主”,贡献了消费却得不到尊重。然而,如何让国人在出境游时文明起来,我们显然还没有找到有效的办法,能找到的只是出台文字性的规范。2006年10月,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联合颁布《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紧接着,再联合另外八个部门发出了深刻领会贯彻《指南》和《公约》的通知。时至今日,不要说具体内容是什么吧,知道《指南》和《公约》存在的也不知能有几人。悲观地看,知不知道也无所谓,因为那里面讲的实在都是稍显空洞的常识,“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云云,于事有补否?埃及神殿里中文的“到此一游”一出,我们觉得丢脸了,重申《指南》,再一番“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行为举止嘛,文明与否的范畴,总不能用法律来约束,但个人觉得这样下去,怕是《指南》要不知重复多少遍、多少年。先前有报道说,香港航空公司为了对付“空怒族”而让空姐练习咏春拳,虽然航空公司方面马上予以否认,声明“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向乘客提供更好的服务,绝对不是为了应对‘攻击’”,目的是培养MM们坚强的意志、增强身体素质。话是这么说,但估计不顺心的乘客今后搭载香港航空,发作之先,心里总要嘀咕一下。这类柔中有刚的“威慑”暗示,我们的《指南》能否找到可资借鉴之处?
提升游客的出游文明,无论国内国外,我们都得抓住“根本”,不能这里刻字了就叹息一声,那里泡脚了又摇几下头,然后是无休止地说些车轱辘话。这样“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对于提升文明素养也就不可能奢望。现在的新问题是,如果叹息都没有了,头都不摇了,觉得把些鸡毛蒜皮的事不要动不动就拔到国民素质的高度,那就可能连解决的希望都没有了。什么都挺好,又有什么好提高的呢?前几天,面对杭州西湖的泡脚大军,已经有不少声音在表达愤愤不平之意,认为“过度自我批评的民族自卑情绪太盛了”。这就走向拒绝省身的极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