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6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作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专家说,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各类城市具体的城镇化路径。(6月27日《新京报》)
应该说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所作的城镇化建设报告并不新鲜。2012年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即发布了有关“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文件。这份文件精要之处在于:它明确县级城市放开户籍登记,并首次将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范围拓展到地级市。不仅如此,还明确指出“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同时还强调禁止“土地换户口”,“保护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果大家还有印象,当时,有关“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文件甫一公开,立即获得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在舆论上也受到普遍好评。而那份文件,也不过是2011年就签发,内部下发一年之后才选择公之于众。如此对照来看,《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不过是从推进城镇化的角度,再次重申了之前有关“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文件的大部分内容。
无论如何,从权利公平角度推进户籍改革也好,从加快城镇化角度辅之以户籍改革也好,应该说都是历史的进步,也昭示了决策者打破户籍藩篱的决心。不过,和一些城市的户籍改革试验比较起来,这两份文件的改革力度都显得很一般。
相较而言,大城市才是农民工和毕业大学生就业的集聚区域。目前的户籍改革策略,更多考虑大城市的承受能力,这个思路或许没有问题,但一方面世界各发达经济体的经验表明,大部分人口都选择在大都市区生活和工作,特别是在一些中心城市,聚居人口占本国人口比例超乎想象。人口和经济的集聚效应这是规律,不是人为可以改变的。
另一方面,既然现实是更多的人愿意来到大城市,因为这里有更多的就业和发展,那偏要人为限制这些人在大城市落户,不为其提供其全面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是不是有些不人道?其实今天,很多中小城市的户籍政策其实已经很宽松,但户籍吸引力不大。因为就业、社保、房子等各种问题,并不是一纸户口那么简单。中小城镇的城镇化增长必然是个自然的过程,只有其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更多的农民才会选择在此工作和生活。
不否认,极个别大城市譬如北京,确实无法承载那么多人口。但一个人能否在城市立足,这是现实和理性的事情,特别是那些无法在大城市获得更好就业、更好发展机会的人,因为物价、房价等等因素,其自然也会主动选择离开。人都是理性的动物,不用过分惧怕放开户籍制度的不良后果。
综上所述,过分限制大城市落户实际是不必要的,反倒是阻碍了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于此而言,如果国家层面仅仅继续强调放开中小城镇的落后限制,这不仅仅没有触及户改的核心问题,根本上对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推进作用也不大。要稳步、高效推进城镇化,就应该尊重公民的迁徙、居住、工作自由,让其理性选择,而政府只要努力做好公共服务就行。至少,分步推进城镇化的动作应该更快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