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齐鲁晚报》报道,6月18日,记者在省城几处无信号灯路口蹲守调查发现,路上的斑马线几成摆设,过往的车辆很少主动避让行人,不少行人被迫选择“抱团”过马路。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机动车迅猛增加。不可否认,机动车在给我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给城市的交通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尤其是在没有安装红绿灯的交叉路口,过往行人和机动车如果缺乏礼让意识,就很有可能发生危险,而一旦发生危险,无疑会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从今年1月1日起,公安部第123号令明确规定,机动车在经过人行横道时属于“借道行驶”,理应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否则将对驾驶员处以3分处罚。虽然有这样的规定,为啥不少驾驶员依旧我行我素呢?在笔者看来,一是因为个别驾驶员安全意识欠缺,为图一时之快将安全置之度外;二是有关部门缺乏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措施。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对于城市交通安全来说尤其如此。那么,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在交通路口实现“车让人”呢?笔者觉得,一是有关部门应实行人性化监督管理措施,诸如在交叉路口的显要位置设置“爱情斑马线”、“谦让牌”等,时刻提醒在此经过的驾驶员要遵章行驶;二是要通过各种宣传平台对驾驶员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使其自觉养成“车让人”的良好习惯,主动为行人让路;三是普通市民在经过没有红绿灯的交叉路口时,应尽量避免在车流量大的时候通过,确保不发生意外。
总而言之,要想实现交叉路口良好的“车让人”秩序,实行人性化监督管理往往比“以罚代管”更容易让人接受。只要把工作做到位,实现“车让人”交通秩序不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