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是党的十八大部署的重大战略之一,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截至2012年年底,泉州城镇化水平达到60.4%,首次超过六成,步入城镇化稳定发展阶段。面向未来,泉州要怎样更好推进城镇化?怎么使城乡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如何在产业结构、就业方式、公共服务等各方面优化提升,有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本期专版,相关政府部门、乡镇基层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农民代表围绕这些话题展开讨论,提出建议和设想。(《东南网》)
将城镇化的目标定位为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这个定位无疑是广受欢迎的。如何实现这个目标呢?各部门的相关官员与学者也分别从建设城乡一体化交通体系、构建环泉州湾城镇群体系、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发挥名校辐射带动作用、让农民家门口过市民生活、城镇化要注重百姓福利、公共服务也要城镇化等等方面提出了让城镇化带给群众实实在在的好处,提升群众幸福感的良策。如果能够将这些意见都融入到泉州的城镇化建设之中,那么,泉州实现城镇化之后的美好情景也就大体上可以想见了,那的确是令人向往的。
不过,细看这些建议,似乎都忽略了一个显然不能轻视的细节问题:在城镇化过程中,必然有一个让许多农民搬出自己祖祖辈辈居住的老屋而后“上楼”的问题,即会涉及到大量农民拆迁搬迁的问题。如何在这个过程中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不发生强拆?没有人提到。这无疑是一个不应有的遗漏,必须要有具体的原则与标准:在城镇化中,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利益,不打着城镇化的旗号损害农民利益,避免发生强拆甚至因此引发悲剧应该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因为我们已经看到了太多的打着种种冠冕堂皇的旗号而实施强拆,极大损害群众利益,甚至搞得血肉横飞,让一个又一个的生命被强拆碾碎的悲剧。过去较少在农村发生的开发商强行施工导致农民丧命的事,几天前不是接连在河南与湖北发生了么?城镇化作为中央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已经确定,接下来中国的城镇化运动必然轰轰烈烈地推进。如果不能注意解决好维护农民利益,避免强拆的问题,那么,在泉州的城镇化过程中,乃至在整个中国的城镇化过程中,我们就很可能看到在城镇化指数一路走高中,不断有农民倒下的情形。如果那样,城镇化提升的,将是一种怎样的幸福感?那是血淋淋的“幸福感”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