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遛公权”,咋怪起了“替罪狗”?11月25日下午4时30分左右,该局路政大队驾驶员李翔驾驶着湘K·5008A路政执法车在日常路巡下班途中,巧遇一个朋友,该朋友带着狗,要李翔顺路带其一程。这里面至少有一部分是谎言。一般人遛狗,不会离开家门太远,或公园或街道马路边,最远不过一两千米,那李翔的“朋友”为什么会在远离家门的地方并且是闹市区遛狗呢?
还有一种遛狗的现象,即一般人遛狗,往往要在饭后路上车辆少的时间路段遛狗,那李翔的朋友为什么如此反其道呢?各地禁养大型犬,一般养了大型犬的人士要偷偷遛狗,不敢光天化日之下来遛狗,那么,李翔的这位朋友是不是故意找警察的茬子,与禁养大型犬的政策对着干呢?这也是一种反常。
因此说,“朋友遛狗送其回家”,本身就是一种临时编造的应急谎言。真实的情况无非是“用公权遛私狗”。执法车正是公权的象征,用这样一辆配备着警灯的执法车来遛狗,当然是不折不扣的“遛公权”。
“公车野餐”,时有发生,然而这还不叫嚣张,公车钓鱼,凡有公车者都是“日常功课”,然而还不敢公然显摆。公车吃喝,几乎是每辆公车的“天职”,然而还没有公然到污人眼球的地步。如今是执法车遛狗,“遛公权”嚣张气焰让人惊掉了眼球。
18日晚,该局召开紧急会议,冷水江市公路管理局决定对李翔做出停岗一个月、罚款500元、公开检讨并全局通报批评的处罚。李翔可能是“替罪羊”,李翔的朋友之狗可能是“替罪狗”。到底是某个官员的狗或者司机自家的狗不得而知,但这样的“公权遛狗”绝非仅此一例,而是近年来时有发生。对于该执法车而言,当然也绝非第一次如此遛狗,那么,“罚酒三杯”式的处罚,到底只是个自欺欺人的幌子。“苦肉计”演完之后,当事司机可能会因“功”升迁也未可知。
正是因为这是一种司空见惯的“遛公权”,所以所谓的“严惩不贷”永远只是扯淡。下一次执法车遛狗被网络曝光的时候,那一条狗就是新的“替罪狗”,另一个司机就是“替罪羊”,真正的遛狗之主人,永远在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