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统筹城乡发展作出了新的重要部署,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是我们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的重大理论创新,体现了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认识、新要求,为新时期推进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城镇化是释放农业农村需求的重要战略基点
十八大报告要求,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快速发展,但总体上与城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农村地区地域辽阔,农村户籍人口仍是我国人口主体,农业农村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潜力。扩大内需无论是投资需求还是消费需求,都应把重点转向农业农村。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加快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释放农业农村内部消费潜力,保持“三农”投资合理增长,扩大农村市场规模。在投资需求方面,加快推进中小城市、小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教育、交通、电力和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投入,能够创造巨大的投资空间。在消费需求方面,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把潜在的消费需求变为现实的消费需求,把国内丰富的工业品和商品变为满足农村居民消费的宝贵财富。
充分发挥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作用
十八大报告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仍然滞后于工业化、城镇化,突出表现是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三农”短板现象仍然明显。农业现代化仍然是“四化”同步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充分发挥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作用,大力推动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提升农业农村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城镇化,能够有效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创造有利条件。加快推进城镇化,可以通过拉动农产品需求、促进农民就业、建设新农村,有效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实现2020年农村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加快推进城镇化,彻底改变传统的农村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单向流动的发展模式,带动城市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
城镇化是实现城乡发展均等化的重要途径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长期以来,我国城市与农村相互分割,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这不仅不利于农村发展,而且阻碍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从根本上缓解和改变这一状况,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道路,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通过城镇带动农村,通过农村繁荣进一步促进城镇发展,形成城乡互动格局和良性循环。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夯实农业基础地位,着力促进农民增收,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牢固树立“四化”同步发展理念,紧紧把握我国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鲜明特色,加快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我国人口多,特别是农村人口多;耕地少,特别是基本农田少;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城乡发展不平衡。能不能紧紧把握我国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特色,事关能否从国情出发,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问题,事关能否从实际出发,科学推进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问题。必须深刻认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内涵,创新发展理念和模式。
一是坚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统筹发展、充分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特别是始终把农业现代化摆在“四化”同步发展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发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引领带动作用,严格控制城市占地规模,严格控制耕地和淡水资源的使用,坚持走出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路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是把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空间大,城镇化成本相对较低,应把城镇化的重点放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上。做好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规划,优化生产力布局,引导一些产业从大中城市向中小城市转移,真正形成以大城市为龙头,以中小城市、小城镇为支撑,以农村新型社区为基础的城镇化格局。
三是走就近就地新型城镇化的路子。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庞大,单纯依靠大中城市吸纳,能力十分有限。小城镇离农村最近,应该把基础做好,发展好产业,使农民能够就近得到就业机会,既能减轻各种成本,又能缓解大城市的压力。加快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防止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使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
四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我国国土面积、人口、GDP主要分布在县域。县域在发展现代农业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在解决“三农”问题中处于关键地位。要立足于县域实际,放大特色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加快培育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形成县域内的产业聚集,以县城为中心带动城镇发展。
五是充分尊重和切实保护农民权益。把保障农民权益放在城镇化的首要位置,把发展新型农村社区作为推进城镇化的切入点,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地方产业特点,让已经转移的农民真正住得下、稳得住、能致富。城镇化过程中要通过城乡土地和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让农民能够分享到城镇化带来的成果收益。
六是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要不断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公共服务范围,促进城乡之间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全国人大常委、农委副主任委员尹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