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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城镇化应把农村留守老人考虑进去
时间:2012-11-13 10:28:14  来源:人民日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昨日(11月12日)的十八大新闻中心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国务院已经做出部署,积极推进农民工进城落户工作,确保农民工能够更好地享有社会保障等基本社会公共服务。

  目前中国农民工总数已经超过2.5亿,其中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有1.5亿人。这些农民工为城镇化贡献了劳动,但由于户籍制度等原因,并没有享受到平等的社会公共服务。根据全国总工会统计,2010年新生代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率为67.7%、77.4%、55.9%、70.3%和30.7%,分别比城镇职工低23.7、14.6、29.1、9.1和30.8个百分点。而老一代农民工的参保率更低。

  除此之外,农民工子女在进城就学等问题上也存在许多的障碍。这导致许多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城市和农村的边缘人,缺乏认同感和安全感。

  城乡二元化的户籍制度可以说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由于历史原因,上学、高考、就业、医保等一系列公共福利附加在户籍上。农民工市民化的困难,使得农民难以充分享受城镇化利益,也使中国的城镇化成为某种程度上的半截子城镇化。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城镇化本是发展趋势,但农村人口进城的推进,却被户籍制度以及与这个制度相伴随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所阻碍。

  近年来,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呼声高涨。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杨志明昨日表示,户籍、住宿以及技能提升问题,党和政府都从制度层面努力加以解决。他形象地概括了农民工维护权益的“十有”,即“进城有工作;劳动有合同;上岗有培训;干活有报酬;参保有办法;住宿有改善;维权有渠道;生活有文化;子女有教育;发展有目标”。

  杨志明称,通过这些制度层面的努力,将实现大部分农民工由普工转变为技工,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市就地落户,部分转为新市民。

  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此次党的十八大报告也强调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据杨志明介绍,目前农民工在县城所在地半年以上稳定就业的就可以申请落户;在中小城市稳定就业三年以上的,并符合其他条件,也可以申请落户;在大城市落户是要符合特定的条件。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告诉记者,考虑到农村老龄化严峻的形势,还应进一步考虑留守老人的问题。

  “我们的城镇化不能只是考虑中青年农民,应该把农村老人也考虑进去。中国城镇化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造成了大规模的农村留守老人,这种状况必须在下一步的发展中进行转变。要鼓励中青年劳动力和老年人一起迁移到中小城镇,同时政府应该提供相应的扶持刺激政策。”党俊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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