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城市化向利于民生的方向推进
时间:2010-01-25 10:44:10
来源:南方日报
我国的城市化经历了一个由改革开放前的曲折波动、封闭型、计划主导型,转向改革开放后的稳定推进、开放型、市场导向型的过程。未来城市化必须将市场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有机结合,引导城市化朝着有利于民生和社会和谐的方向推进,统筹兼顾城乡发展,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城市化道路。
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城市化发展对一个国家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城市化是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表现为人口向城市集中,城市数量增加、规模扩大以及城市现代化水平提高,是社会经济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并获得巨大发展的空间表现。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城市化率从1949年解放初的10.6%提高到2008年的45.7%,城市总数由132个增加到655个,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高。目前我国拥有6.07亿城镇人口,百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118座,超大城市39座。总体上来看,我国的城市化经历了一个由改革开放前的曲折波动、封闭型、计划主导型,转向改革开放后的稳定推进、开放型、市场导向型的过程。但无论与国外的城市化总体水平相比,还是与我国的工业化水平相比,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仍然滞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如何更加科学、和谐地推进城市化,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实践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更是城市化的基础
在我国未来的城市化进程中必须处理好农业与城市化发展的关系。城市化本质上是工业化进程中人口和社会生产力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和集中的过程,也是城市的先进生产力和现代文明与农村融合的过程。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最终由城乡二元结构转换为城乡一体,实现城乡统筹和协调发展。在未来城市化的进程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摆正农业与城市化的关系,决不能因为农业占GDP的比重较低,并且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进一步下降而忽视农业、抛弃农业。
坚持工业化和城市化互动并进
工业化与城市化互动并进,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特征。工业化是城市化的经济支撑和动力,城市化是工业化的空间依托。当前,我国进入经济社会的“黄金发展期”和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扩张期,要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机遇,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以城市化促进工业化,双轮并进,良性互动。在互动中要防止城市化过度和城市化不足,保持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步。
落实有利于城市化的综合配套制度改革
消除户籍制度背后的种种权利不公。尽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户籍法,在人口流动政策方面赋予公民迁徙和居住自由的权利。要淡化户口的作用,在人口管理制度上,以公民身份证取代户口簿。户籍制度改革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切断户籍与待遇的联系,消除户籍制度背后的种种权利不公。
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国家宏观调控下劳动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用人单位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职业介绍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形成城乡一体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网络,建立起促进城市化的就业服务体系。
加快土地制度的改革创新。在稳定农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促进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比如,在稳定承包权的情况下放活经营权,农民对承包的土地可以凭承包合同实行出让、出租、转包、入股抵押等流转活动。可以考虑在保证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为农民进城创造条件。当农民进城时,国家有优先权收购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农民则可以从中获得一部分进城安置费,或者将安置费与一定的医疗、养老和就业保险结合起来,并给予进城农民市民待遇。
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支持。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角度来考察,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安排,是以固化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二元户籍结构壁垒为前提的。因此,实施城市化战略,促进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进程,必须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支持。建立适应农村人口城市化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如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等,保证进城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有机结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巨大发展,充分证明了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及其重要性。在未来的城市化进程中,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城市化过程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城市结构和布局的自身发展,积极培育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发挥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等在引导和集中生产要素中的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和完善市场竞争规则,依靠法律、法规制止不正当竞争,为各种所有制、各个地区的城市主体和企业主体充分竞争提供良好的环境。
在我国未来的城市化进程中,必须把市场导向与政府宏观调控有机结合起来。市场机制追求利润最大化,资源配置遵循效益优先的原则,它无法自动调节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合理分布,确实需要政府的城市化政策纠正市场缺陷,弥补市场不足。政府调控主要体现在对城市化总体发展战略的规划、制定,对城市化速度、质量的调控。要引导城市化朝着有利于民生和社会和谐的方向推进,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城乡发展,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城市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