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实背景: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
(一)“三农”问题日益突出
根据《国际统计年鉴》的可比统计资料,2003年我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4.9%,世界平均水平为41.2%,亚洲平均水平是51.3%,英、法、德、澳、美等欧美发达国家均在5%以下,日本为3.2%,韩国为7.2%,印度为52.2%;我国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9.5%,世界平均水平为51.3%,英、法、德:澳、美等欧美发达国家均在25%以下,日本为20.8%,韩国为16.5%;2001年农业从业人员比重我国为50%,英、法、德、澳、美等欧美发达国家均在5%以下,日本为4.9%,韩国为10.3、%。以上数据的差距说明,我国和发达国家相比,上述三项指标的差距都非常大,“三农”的地位非常突出。
我国“三农”问题的突出性还表现在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农村人多地少的资源约束日显突出,农业剩余劳动力继续增加,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效益水平和积累、投资能力低,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农村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滞后,从而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国内消费需求的扩大,以及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二)我国人口城市化水平严重滞后
导致我国“三农”问题突出的根源是城市化发展严重滞后。表1的统计数据反映了我国人口城市化水平的国际对比状况。
我国人口城市化水平不仅远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比发达国家平均低40个百分点),即使和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近年仍低近10个百分点,据著名经济学家库兹涅茨的研究,在人均GDP575—999美元的经济发展阶段,应属于工业化实现和经济高速增长的阶段。在此阶段,国际经验数据显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应达到65.8%左右。我国2005年人均GDP已超过1700美元,但全国城镇人口比重仅为42.99%,远低于国际经验水平。
上述分析表明,由人口城市化水平严重滞后导致的“三农”问题突出是我国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最大障碍,因此,加快人口城市化发展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之路,也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日本城市化发展的特点与存在问题
(一)日本城市化发展的特点
1.高度集中的城市化模式
日本战后的城市化发展选择的是大城市集中发展模式,即以某一个大城市为人口聚集的中心,周围发展卫星城,再向外辐射与扩展。在这一战略导引下,日本形成了东京、大阪、名古屋三大都市中心。1998年三大都市区人口占全国人口的,46.8%。日本城市化发展的集中性还表现在城市国土空间分布上的高度集中。日本的10大城市集中分布在太平洋沿岸工业地带,其中7个集中分布在从东京到大阪的东海道都市带内。事实证明,日本的这-二战略选择是成功的。由于大城市具有土地利用率高,人口容量大的特点,发展以大城市为主体的城市体系有利于吸收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人口,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持耕地、森林和潜在的绿化。日本在战后几十年时间内,耕地减少的幅度不大,不能不说是受惠于大城市发展战略。
尽管日本的大都市在其城市化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地方都市也发挥着其特有的综合功能。日本的地方小都市主要包括遍布全国各地的人口在3万至10万人的小市及可。这些小都市都是包括一、二、三产业在内的综合经济体,在其形成及发展过程中,政府、企业及当地民众都十分重视发挥其综合功能,包括经济功能、生态功能及社会功能。另外,还将传统风俗与现代化生活相互融合,大力发展城乡交流及旅游农业。政府在规划中还明确划分了市区、郊区、农区、工业区及休闲区,一、二、三次产业密切结合,使经济、社会和文化协调发展。
2.工业化与城市化相互推动
一战后,日本开始了以重化工业为主的工业化发展过程,刺激了一批新兴城市的诞生,有力的推动了日本的城市化进程。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初期,是日本工业发展的顶峰阶段,同时也是日本城市化进展最快的时期。不可忽视的是,在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已开始的城市化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以丰田市为例,丰田公司的进入使丰田市获得了迅速的发展,这同时又诱致了一大批配套企业乃至产业的诞生和一些相关产业的迁入,使得丰田公司的汽车产量从1950年的1.1万多台增长到1961年的21万多台,10年间增长了近20万台。
日本工业化与城市化协调发展,与日本工业的特点有关。日本轻重工业之间关系比较协调日本轻工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一直大大低于重工业,吸纳了工业化过程中大量从第一产业转出的劳动力,而重工业则始终保持高技术密集性,比较劳动生产率高技术进步快,从而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
在日本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同步发展中,中小企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日本城市中最早能吸收劳动力的是一些技术要求不很高的小企业。据统计,日本从50年代到70年代的城市化大发展期间,中小企业发展很快。1954年,日本共有328万个中小企业,从业人数1477.58万人,到1971年,中小企业发展到508万个,从业人数达到3040万人,增加了1倍多。
3.内力作用和外力作用相结合
日本城市化不仅得益于自身努力,外部因素也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在日本城市化急剧推进的五六十年代,正是国际环境有利于贸易和经济增长的时期。外资及技术的引进加快了日本城市化的进程。1950—1970年日本共引进外资126亿美元,向国外借款67亿美元,另外还有证券投资59亿美元。外资主要集中在电子、钢铁、公路、铁路、机械、石油、化工和海运业等基础生产部门,这对推动日本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了直接动力,对日本经济的腾飞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通过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和改造国外技术,带动了日本的技术革命。
4.市场选择基础上的政府参与
日本虽然是市场经济国家,但整个城市化过程都是按照政府的意图进行的。从国土利用规划、工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一直到规划的贯彻执行,都可见到政府的影子。
(1)政府对国土的开发利用进行全面规划,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合理安排产业 布局,保障城市化的有序、高效进行。日本政府自二战结束后就开始了大规模的国土整治工作。首先设置了专门负责国土整治的机构——国土厅,1950年制定了被称为“国土开发宪法”的《国土综合开发法》,后来又先后四次制定了“全国综合开发计划”。
(2)政府为工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进而推动城市化的进程。二战后日本经济的快速发展主要是依赖于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工业现代化。20世纪80年代以前,日本的高新技术主要是以“引进和模仿”为主的,日本政府对几乎所有的高新技术进口都实行减、免税制度。在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过程中,从用地、配套设施建设直至生产、销售等整个过程也都给予种种政策支持和帮助,以促进工业现代化的发展进而推动城市化的进程。
(3)制定相关法规确保政府规划乃至城市化进程的顺利实施。为保证城市化进程顺利进行,日本政府制定了众多的相关法律,以确保专门针对城市化进程而制定的国土开发计划的顺利实施。“国土综合开发计划”只是一个引导城市化进程的一个大体框架,为保证它的顺利实施,日本政府又根据各地的特殊条件,分别制定了《北海道开发法》、《东北开发促进法》、《九州地方开发促进法》、《四国地方开发促进法》等一系列法规。
(二)日本城市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业公害、住房拥挤和交通堵塞现象严重
在日本城市化高速前进的过程中,由于过于注重工业发展的速度,城市人口过于密集,一些公害问题及“拥挤症”便显现出来。早在明治初期,就发生过几起重大的矿山公害事件,如足尾铜山矿事件、日立矿山排烟公害案和别子铜山的排烟公害事件等。工业化带来的城市病中,最难解决的是因人口过分中而带来的城市住房紧张问题。明治后,大量农村人口在短期集中转移到东京、大阪等大城市,结果人满为患,很多穷人只能居住在环境相当恶劣的贫民区。即使在工业化高峰的20世纪60年代,仍然有相当大一部分人生活在相当不良的住宅环境中。狭小的住房加上高昂的房价迫使大批的市民搬到地价较便宜的效外居住,而这又反过来加剧了大城市中本已很严重的交通拥挤和道路堵塞问题。
2.城市地价飚升,给经济持续发展埋下了致命的隐患
土地问题是城市的根本问题。所谓住宅、交通、环境等条件恶劣皆是由于空间有限而造成的。土地的供不应求诱致地价上涨,这本是供求规律的一般反映。然而在日本,这一现象却显得特殊,从1955年到1972年的17年间,日本地价上涨了17.5倍。这是其它国家所不能比拟的,而它也作为重大诱因之一,导致了后来使日本经济陷于长期萧条的“泡沫经济”。
3.城市负荷过重,居民生活环境恶化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以石油作为主要原料的工矿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急剧增加,使空气质量变差;另一方面,骤增的汽车尾气也使日益下降的空气质量雪上加霜。日本大约是在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完成汽车普及化的,当时甚至在普及前几年空气污染程度已达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在东京、大阪和横滨等人口密集和人口密度较大的大城市中,当时每年要发出几十次甚至超出百次的光化学烟雾警报及注意的通知。到1992年7月,日本各类汽车的总拥有台数已达到6000万台。如此大量的汽车挤在本不算大的国土特别是主要挤在大城市中,不但本身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而且由其带来的交通拥挤也令人堪忧。除此之外,由于人口过多造成的城市垃圾也急剧增加,特别在大城市尤为严重。还有在日本显得较明显的“热岛”现象也是由于人口过于集中而造成的。
三、日本城市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日本城市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及其产生的问题,为我国实现以城市化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一)对我国具有重要意义的经验借鉴
1.工业化与城市化同步推进
日本自20世纪60年代初推行工业化政策以来,由于城市工商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农户转移速度加快,农户人口急剧减少,据统计,1960年日本农户为606万户,1975年减至495万户,1990年农户数降至383万户。工业化快速发展,吸收了大量农户到城市就业,1965年日本第二产业增加值占47.9%,非农就业比重占75.3%,城市化达68.1%,二、三产业发展成为城市化的主要动力。
2.加强政府对城市化发展的规划和法制建设
日本的城市化道路主要由市场主导,城市功能定位、城市主导产业选择等都主要由市场决定,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规划指导和立法保障等方面。日本在城市化过程中,政府十分重视发展规划,在完善的规划体系基础上实现各项城市建设。
法规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日本城市化过程的重要保障。日本在一百多年的城市化过程中,陆续制订了《新事业创造促进法》、《市民农园建设法》、《促进建设优美田园住宅的法律》、《国土利用计划法》、《农地法》、《农振法》、《城市计划法》等一百多部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制订、为城市化过程中的一系列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保障。
3.充分重视城市化过程中对“三农”的保护,实行城乡统筹规划和管理
日本在城市化加速的过程中,十分注意对“三农”的保护,如通过产业振兴,发展农村工业;农地非农化与农民非农化(农民职工化)和农民市民化基本同步进行;农地非农化与耕地保护相结合,实现土地集约利用;重视对离土农民的使用和培养等,有力的保护了农民利益,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同步发展。
为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日本对处于同一地域空间的城市和农村不再作为不同的“属地”而将其相互分割,而是作为一个大的整体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统一规划管理,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统一调整。各城市的城市建设规划包括城乡两大主体的统规统建,城市服务功能的设置也不再局限于城市内,而是把周围农村地带也包括在内,呈放射型移动。城市里的商业和娱乐业的空间设置和建设规模都是严格按照辐射圈范围的大小合理调整建设的。
(二)对推进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几点重要启示
1.强化政府职能,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要实现城市化的有序、健康发展,避免“大城市”病的发生,必须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化发展规划。同时,我们应该借鉴日本的成功经验,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城市化的法律体系,来为落实城市化发展规划、有效解决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相关问题提供法律保障。
2.继续加强对三农的保护和支持力度,继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
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了实现城乡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缩小过大且日趋加大的城乡差距,我们从现在开始,必须要认真落实“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反哺政策,要建立健全保护“三农”的政策法规体系。、对于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应借鉴日本经验,对农地非农化与农民非农化、农民市民化统筹规划,重视对离土农民的培养、使用和安置,把处于同一空间区域的城市和农村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从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而这一切,最重要的是要在相关法律引导下进行。
3.加快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强化城市化发展的动力支撑
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是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必要保证。一方面,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技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体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而企业则是城市化发展的“主体”,正是由于企业的积聚,才吸纳了越来越多的人口和各种要素资源,从而才形成了城市并推动着城市不断发展壮大。另一方面,一些新兴产业的发育和发展,特别是新兴服务业,包括城市的管理,必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支持。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的科技进步水平仍然较低,科技创新能力仍嫌不足,因此,我们要积极吸取日本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后发优势”,要积极、合理的引进外资,并通过积极消化、吸收、改造国外先进技术来带动我国的技术革命,从而为加快城市化发展提供更充足的动力。
4.坚持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并举,走“二元人口城市化”发展道路
鉴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在人口城市化道路的选择上,我们要在继续支持现有大中城市加快发展的同时,积极促进小城镇的快速发展,重点应通过乡镇企业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使乡镇企业实现园区化、集群化发展,使农村工业尽快融入现代工业体系,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规模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的同时,促进城镇规模的形成、扩大和持续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将是未来我国城市化的主导力量。
5.加强基础设施投入,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完善和提高城市的服务功能和就业弹性
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化发展的必要保证。为了提高对进城人口的容纳l能力,我们必须要通过加大交通、住房、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投入,充分提高城市服务功能,才能保证进城人口的生存和发展,有效避免“城市病”的发生,才能真正的促进国内消费需求的扩大和经济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城市化和工业化以及第三产业协调发展,是城市化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要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协调发展,必须要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保持合理的产业结构,保持轻重工业比例关系的协调。因此,我们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必须要兼顾轻重工业的比例,兼顾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
在三次产业中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是最强的,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如果能使第三产业充分发育和发展,可以为新进城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因此,必须要通过进一步加快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为推进城市化进程提供足够的就业保障。
6.加快制度创新,消除体制与制度障碍
加快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促进农民的非农转移。我国现有的土地制度,一方面为农民提供了一种社会保障或就业保障,另一方面也制约了农民向非农部门转移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现。因此,随着整个国家社会保障能力的逐步提高,必须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鼓励离乡进城的农民将原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把土地转让金的部分或全部交于社会保障机构,以“土地”换“保障”。这既有利于农民的非农转移,从而促进人口城市化进程,又有利于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解除人口流动的制度约束。我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虽然在城市化的浪潮下已在逐步松动,但仍未从根本上解除,目前我国的人口还不能完全自由的流动,这仍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主要障碍。因此,应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口管理、城镇管理制度的同时,由小城镇、中小城市开始,逐步取消户籍限制制度,让人口充分自由的流动起来,从而加快城市化发展的步伐。对于一些人口已经拥挤的大型城市,则应在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引导和必要控制手段,分阶段实施相应的人口调控,以避免“大城市病”的发生和发展。我们现在已经没有必要也不应该继续实行全国统一的城市人口户籍管理制度,应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进行制度创新,然后通过经验总结加以示范推广,以加快全国人口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