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国式过马路”折射什么心态
时间:2012-10-17 10:21: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李智勇 
    微博上最近流行一个段子,调侃国人集体闯红灯的陋习:“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并美其名曰:“中国式过马路”转发此段子的人不少,有网友还加上自己的感慨:嚯!这是过马路啊,还是过景阳冈啊?靠人多硬拦汽车,忒不文明!

  感慨归感慨,仔细一想,还真让这段子说准了。平常我们过马路时,这样的过法确实不鲜见。有一两个身影老老实实等变灯,还被同伴责骂:快点儿,别傻等了!许多时候,我们自己下意识也就随大流走了,一抬头:哎,这不红灯吗?我怎么过来了?

  怎么会建立起这种“集体无意识”呢?说大一点儿,这跟我们的抉择偏好有关系。

  为人们的抉择提供参考的尺子,大致有两把:一把叫后果论,一把叫原则论。后果论,简单说,就是预判行为的后果,有利则行,有害则止,趋利避害。好比说躺着看书有害视力,老低头坐着对颈椎不好,那就别这么干;适当的锻炼有利健康,那就坚持。原则论,则是做事情前先对照某种原则——或是社会的某种约定,或是心中的道德律令,合则为,不合则不为,不管行为会产生什么具体后果。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不合准则,不干。按照现代话说,违反程序正义,即便会取得好的实际效果,也不对。

  这两把尺子,各有其适用领域,并无优劣之分。有时候,人们是两把尺子一起用,融合并济,利义兼得。我们需要警惕的是僵死的原则论和庸俗的后果论。庸俗的后果论,就是压根儿不问是非,不讲规矩,只言利害,甚至只看到眼前的蝇头小利,或者自己的小方便,就毫无顾忌,抛弃规则。

  这种抉择偏好,在我们日常生活的细节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高空抛物、践踏花草、无视红灯过马路……种种陋习,背后都有庸俗后果论的影子。其实质都是:明知违反公共约定,这么干是不对的,但心里“冻结”了原则,只看后果——逮着了,后果也不严重嘛。为了消解心中的不安,还常用“人家都这么干的”来做挡箭牌。

  有人说,是不是可以加大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呢?单从后果角度着手,行人闯个红灯,能罚到什么程度?再者说,处罚就得设执行者,生活的每个角落都得管起来,那需要多高的社会成本?建立是非观、规则意识,才是与现代文明接榫的正路啊。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