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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辆公车拍卖39万元,增值还是败家?
时间:2012-07-16 09:12:23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宋九成 
    为进一步深化公车治理成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日,中牟县由县纪委牵头、县国资局承办,采取“三公开”措施,公开拍卖了43辆超编公车,实现国资增值53.2%。(《郑州日报》7月13日)

    另据了解,6月27日一天收齐了所有拍卖车辆,6月28日、29日进行了两天的车辆预展,由拍卖公司员工接受竞买人的咨询,共有40余名竞买人办理了竞买手续。

    拍卖当天,竞买人共同全程参与,竞买过程全程录像并拍照,县纪委、县国资局全程监督,确保整个拍卖过程阳光透明。经过多轮竞价,所有车辆全部成交,成交总金额39.11万元,增值率达53.2%。

    让人疑惑的是这些公车都是些什么类型的车,什么牌子的车。一辆车拍卖9000余元,它们难道是摩托车?三轮车?要是汽车、小轿车恐怕卖废铁也差不多能卖那么多钱吧?

   拍卖会一般都是公开自愿参加,多人激烈竞争同一产品。而这个县只有40余名竞买人办理了竞买手续。刚好有43辆拍卖车,是否预定好每人一辆、对号入座?

    一个县的办公用车起码不可能是摩托车、三轮车,要是小轿车最便宜的经济型家用车恐怕也要4、5万元吧,现在的领导们能看得上4、5万元的经济车吗?

    前不久网上披露的陕北某县的拍卖公用车造价都在30万——100万之间,河南比陕北差了一些,也不至于差那么多,一辆车值多少钱公众不知道。这里边的文章恐怕太大了,谜底太深了,让公众难以理解和接受。

    这些车是什么牌子的小轿车?越野车?他们大概价值多少钱?应该对公众有一个交代,应该在网上公开,应该面对全社会公开拍卖,让更多的人参与拍卖会,了解真相,张贴广告公开宣传是最起码程序。

    这个一辆公车只拍出9000元的拍卖会值得怀疑,这些车是国家财政出钱买的,他是广大纳税人的血汗钱,是国家和人民的公共财产。超标购车本身就违反国家纪律,以权谋私以好充次卖给既定竞买人更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以大幅低于购买价的价钱贱卖,既是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又是破坏集体经济浪费国家财产的败家子行为。9000元一辆的公车不知要给国家造成多大的浪费与经济损失?可是,该县反过来怎能说实现国资增值53.2%?让人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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