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莫名其妙的政令法律,其背后往往隐含一套与观者所处的时代与地点相异的伦理系统。对百年前的中国人而言,“禁放鞭炮”可能是滑天下之大稽的奇怪政令,而如今,各地论证管制烟花爆竹的合理性时,既提及鞭炮带来的烟尘、噪声,也提及它可能对马路上的公共财产带来的损失,以及它对人身的危害。
烟花爆竹的“问题化”过程背后是一系列观念的复杂转变,城市中的气味和声音如今被纳入政府管制范围,巨大声音不再拿来说明节庆的热闹、象征仪式的成功,而成了危害公共空间宁静、伤害居民身体的污染源。“热闹”被翻译成“噪音”,制造噪音不仅成了违法之举,而且象征落后与自私,是不文明的“陋俗”。
这样,法规不仅规范人们的行为,而且通过自身作为伦理体系对是非标准和规范界限的不断重新界定,引导甚至逼迫人们反思文明与落后、浪费与节约、正常与变态、对错好坏的一整套价值系统。
又比如,纽约城在窗户中不准演木偶剧,这像是喝多了的立法者异想天开,其背后一方面是城市对自身街景的敏感,另一方面是对公私界限的界定:每扇窗户都构成城市公共景观的一部分,木偶剧在自家客厅中演出尚是私人娱乐、与公众无涉,而若在窗子背后面对大街演出,政府与法律就要求介入。
“民风不正,需加严管”。在这套我们耳熟能详的说法中,民间的日常生活中陋俗遍地,百姓因其易受诱惑、不够开化的特质而必须受知识与道德的引导,通过立法来规范道德成为政府的责任,否则,“公序良俗”轻易就变成“伤风败俗”。
有趣的地方在于这套话语中哀叹与向往的结合:将乡间定义为愚昧和不开化的同时,它也被视为淳朴良善,与现代都市的光怪陆离相对立;它甚至有足够的功效,能以朴素本真,既荡涤个体的灵魂,又消除文明的腐败。
对乡村的定义从来不是独立存在的范畴,而始终与文明、城市、现代、知识这一系列范畴对应存在,相互定义,对乡村风俗的赞赏与批判同时构成对现代性和文明的反思话语。
譬如,在市场改革前的中国,当积攒与生产是主导价值时,农村的消费习惯往往被用于象征一套不理性的浪费逻辑,用“浪费”解释和批判乡村的赌博习惯和村民将积蓄用于建庙拜神等仪式。而在如今的大众消费浪潮与政府扩大内需的政策下,消费成为新价值,农村又常常被拿来代表过分节俭,其消费习惯不再被想象成惯于浪费,而是缺乏品位和过度积蓄。
社会科学构筑了一套中国特殊论话语,先是将中国理解为建筑于人情之上的社会,再以此理解中国的家族企业等现象,解释中国为何未发展出理性资本主义和现代管理的企业。可当人们批判市场带来的全面商品化倾向时,中国的人情观,尤其是乡村中互助、送礼的风俗,又成了抵御金钱和市场的腐蚀性力量带来的社会解体的重要堡垒。在这套具有弹力的话语中,同样的乡间风俗有时被当成腐败陋俗和迷信,有时又成为地方政府争相抢夺占有的无形财产。
因此,宗教与迷信,其间界限游移不定,艺术与庸俗也不断经受新的定义。像黄梅戏这样的民间演出曾经被视为“淫戏”被政府禁止、也是知识分子文化改良的对象,如今却成为中国文艺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贴上文化遗产的标签,附加以巨大的审美与伦理价值。
在这套理解建构的古代与现代、东方与西方两套对比中,乡村既是批判对象,又是精神寄托,它“保留”的传统和中国性既是文化包袱,又是中国找寻独特发展轨迹、探索未来可能性的文化根据地,为非西方的未来提供活力与本原。
“每个人都在看我,但没人看见我;我只是个符号。”这是影星玛丽莲·梦露曾发出的哀鸣。把美国上世纪60年代的影星与中国乡村作比,这或许看起来颇为突兀;但在现代中国的改革话语中,乡村也被降解为一个文化符号,以至于在碰到乡村现象时,评论者往往倾向于仅从文化角度分析,而城市人口和所谓精英人群、职业人群,则常常在评论者的话语中成了按经济原则行为的理性人。
比如,在一些地方,摆酒是乡民在有较大开支时募资的渠道,与农村融资不易、贷款难、金融渠道不畅有关;然而这些似乎都溶解在一套对“风俗”的霸权性文化解释之下。在这点上,知识分子也往往并不比政府调查组对乡村有更多理解。无数写字的人把乡村作为怀旧对象,哀叹乡村的消失,但是,老家的空间和日常生活,难道只是一片油菜花地?在怀旧中乡村只能朴素、诗意、基于土地,它不能与商品、钱,或是对商品和钱的向往有关,否则它就不是乡村,或只能是扭曲、异化的乡村。这种视野下,乡村只是符号而已。
霸权式的观看和解释抽空了乡村的现实。大量的有关乡村的写作和政府调查,都基于既定范畴不断作着符号的再生产,而无益于对乡村的理解。批判十分容易,但批判者忘记了村民的集资窘境和经济逻辑,而把他们降解成深深受困于、仅仅受困于风俗习惯的群体。一些政府官员认为改变风俗,乡民便得到解放,而批判者呐喊,“去掉了风俗,乡民还剩什么?”我们都在观看乡村,但我们没看见它。
(作者系美国芝加哥大学人类学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