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滇南中心城市群建设步伐的加快,红河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的工作得到加强,推进步伐加快。
近年来,全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以开展城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为抓手,以卫生创建为龙头,加强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坚决整治城市环境“脏、乱、差”,广泛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在全社会形成“讲文明、讲卫生、树新风”的良好 氛围。2005年12月,蒙自荣获“国家卫生县城”称号;2006年7月,个旧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2009年12月通过全国爱卫会复审,再次确认蒙自为“国家卫生县城”;2010年12月个旧通过全国爱卫会复审,再次获“国家卫生城市”殊荣。2010年9月,蒙自撤县设市,市委、市政府加强城市卫生创建工作的领导,加大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加快由“国家卫生县城”向“国家卫生城市”目标推进,唱响了“卫生创建促和谐,创先争优推发展”的主旋律,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热潮。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个旧着力抓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通过省爱卫会专家评审;开远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步伐,力争在2013年3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争取2014年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弥勒、泸西、石屏、河口等县荣获“云南省卫生县城”称号,并积极向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迈进,红河州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的热情高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势头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