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2011年4月22日药家鑫被一审判处死刑已经一年多了,但余波依然难平。
2012年4月27日上午9点半,受害者张妙家属起诉药家要求兑现20万元赠款案,在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虽然药家鑫之父药庆卫、张妙之父张平选均未到庭,但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前与司法人员为验明正身进行的对话笔录等文件的曝光,依然因不断拨开一年多前各种痛心细节而令公众唏嘘不已。约两个小时的庭审后,法庭未当庭宣判。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药家代理人马延明处获悉,在庭审现场,“20万元”的性质是辩论焦点。张家坚称“20万元属于药家鑫遗赠”。药家代理人为了证明药家鑫并无针对20万元的遗嘱,向法院提交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给西安市车辆管理所出具的函件、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前的验明正身笔录等文件。
去年,在药家鑫案死刑复核阶段,药家曾欲给张家20万元被拒。同年6月,药父发微博称会把这20万元用专门账户留存。今年2月7日,张家表示愿意接受这笔赠款,但索款未果。此后,张家将这20万元定性为药家鑫“遗赠”,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药家兑现。
张家代理人雷捣在《代理意见》中表示,给张家20万元是药家鑫的遗嘱内容,其依据是药父发在微博上的“二审结束后,药家鑫留下两条遗愿”、“这是药家鑫最后的愿望”等语,而不是药父此前拿出的20万元。由于“赠与关系发生在药家鑫与被告之间”,因此药父无权代为“反悔”或“撤销”。
对此,马延明反驳道:“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规定,原告及其代理人应向法庭提交药家鑫合法、有效和真实的遗嘱,而不是靠主观猜测和推断。”他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司法文件显示,药家鑫没有遗嘱,也未提及20万元一事。”中国青年报记者核对了药家代理人提供的验明正身笔录和法院函件两份司法文件,发现未提及“20万元遗赠”。
“这些文件中的话,是药家鑫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以文字的形式记录的,符合《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遗嘱形式。”马延明说。就这些证据,记者试图联系张平选及其代理人雷捣,均未果。
曾在“索款门”中任药家代理人的律师兰和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索款门”发展至今,已演变成一场“浪费司法资源的闹剧”,缺乏社会价值,对哪一方当事人的感情都是一种伤害。“我个人希望,药张两家能尽快恢复平静的生活,不要再挑诉架讼。”
马延明也慨叹,很遗憾看到“两个受伤害的家庭为根本不存在的药家鑫‘遗嘱’”对簿公堂,并用“揭伤疤”的方式还原事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