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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热议:希望药家鑫案再没有“如果”
时间:2012-02-09 17:08:28  来源:新华评论 

    2011年,药家鑫之父药庆卫曾欲赠送被害人张妙家属20万元被拒。2012年2月7日,张家表示愿意接受20万元赠款,并于8日前往药家索取。张家称现在要钱是因为无法支付张妙母亲的医药费。对此,药庆卫称“20万赠金是借的已归还,对方既已拒绝,我也没有义务再给。”

    人民日报:希望药家鑫案再没有“如果”

    面对诸多林中岔路,因预设的观点与立场、道德的控诉与想象、情感的裹挟与冲刷、利益的诱惑与纠结,我们未能走向另外一条。受害者不能沉默,受损者不能屈膝,但有时,或许可以选择用另一种方式来化解矛盾。的确,我们不能以旁观者的立场要求当事人的理智,但至少,我们可以更好地抓住转机,阻止这一承载着公众焦虑的案件向社会举起“第九刀”、“第十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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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此案而言,药家鑫杀人偿命固然应该,但药父也承担了丧子之痛。而张家则不但失去了女儿,也因之前的主动放弃,连法院判决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4.5万元也不再追要。对一个农民家庭来说,自愿放弃这笔数额不算小的赔偿,是否受外在的舆论影响?而有意思的是,就在法院判决结果刚出来之时,张家的第一反应却是赔偿太少,可能考虑上诉要求增加赔偿。

    武汉晚报:药家鑫案 当初残暴如今丑陋

    药家此时给与不给,都是问题。不给,证明当时的“无条件赠与”,实际上有条件,希望以此20万,换回儿子一条命,虽然舔犊之情可以理解,毕竟有碍司法公正;给,从张家后来一系列反应来看,即便是真心赠与,也换不来对方真心,且毕竟同做父亲,也同受了丧子之痛。

    张家此时要与不要,也都是问题。不要,或是真的遇上了难以逾越的经济难关;要,当初言之凿凿“不要带血的钱”,如今食言,并可能落下“又要命,又要钱”的名声,且张家已接受过数十万的社会捐款。

   东方网:药案赠款先拒后索的双重反思

    同时,对于公众而言,不应以舆论压力干预当事人行使权力。药家鑫案件的前前后后,似乎都有一个无形之手在推动张妙家属做出种种“高姿态”。对于其拒绝捐款和放弃赔偿,有媒体人赞赏“是对关注此事的全国人民的回报,是对正义的支持”,有网友疾呼“为底层群众长了脸”。正是在这种压力之下,才有了张家不惜牺牲自身权益,证明农村人并不难缠的悲壮诉讼。

    红网:药家鑫案再起纷争,有多少赔偿可以重来

    有多少赔偿可以重来?药父到底该不该把20万赔偿二度践行?很多人认为,既然张家已经明确拒绝“赔偿买命”,那么在药家鑫伏法之后,就不该再讨赔偿。但法律自有法律的判断,严惩凶手与获取法治赔偿,从来都不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张家自可认为拒绝赔偿,就可换来“杀人偿命”,但司法其实已经给出了赔偿与惩凶可兼得的答案。张家贸然放弃法院判给的赔偿,或许获得了舆论赞誉,但也未尝不是一种草莽思维——如今张家因拒绝合理赔偿家庭陷入困难便是反证。而药父主动提出赔偿20万,固然是为了以赔偿换取减罪,但没有张家谅解,无法洗罪,赔偿契约只能就此终止。此后张家与药家在法治上,理应再无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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