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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地产珠海楼盘存严重质量问题 业主起诉索赔
时间:2012-03-23 09:30:2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徐学成  

  近10个月后,由于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去年违规交楼的珠海招商花园城一期至今未通过验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对于业主“按照购房合同标准支付赔偿金”的诉求,该项目的实际开发商——珠海源丰房地产有限公司至今未作出答复。

  记者了解到,目前,至少有40名业主已经就上述纠纷提起诉讼。

  交楼10个月未通过验收

  由于楼盘存在多处质量问题,自去年5月底交楼以来,招商地产(20.20,-0.08,-0.39%)(微博)旗下的招商花园城一期业主一直在维权,由此引发的违规交楼问题也浮出水面。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了解到,虽然交楼时间已经过去近10个月,截至昨日(3月22日),该项目仍未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

  3月21日,记者致电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该项目验收工作的相关人员表示,3月20日,该部门再次对该楼盘进行了验收评估,但是否通过竣工验收目前还不确定。

  另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有业主认为此前存在的质量问题通过整改可以获得肯定,那么该项目也可以局部通过验收。

  资料显示,招商花园城系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招商地产)与珠海源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源丰)合作开发的项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数据显示,该项目一期的实际建设单位为珠海源丰。

  去年5月底,该楼盘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但其存在的多处工程质量问题也暴露出来。有业主还发现,开发商在交楼时并未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相关规定,商品房在交付给业主时,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否则构成违规交楼。

  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分别于2011年5月13日及2012年1月12日两次发布了针对招商花园城一期的“工程竣工验收公示”,但截至昨日,记者未在其官网上查询到任何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公示文件。

  珠海源丰工程方面的负责人童纪忠对记者表示,他正在与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进行沟通。

  被指蓄意拖延开庭时间

  近日,一些业主引领记者进入“问题楼盘”进行实地察看。记者看到,由于多处墙壁存在开裂情况,维修人员已用水泥进行了修补,墙壁上留下了深浅不一的“疤痕”。

  一名业主已经装修过的房子依然出现了裂缝,目前已经用水泥“灌浆”进行修补。该业主称,很担心其他地方也出现类似问题。

  从其他业主提供给记者的照片上可以看到,渗水、墙体空鼓问题也比比皆是。

  去年7月份以来,珠海当地多家媒体曝光了招商花园城一期的质量问题,记者了解到,质检部门查出该楼盘的质量问题多达17项。

  在质量问题被曝光之后,业主们自发组织了维权活动。他们向开发商提出了几种方案,包括继续履行合同,但开发商须按标准支付赔偿金。此外,也可退房或者置换花园城二期的同等规格房屋。

  针对业主的诉求,珠海源丰方面采取了各种措施加以应对。一位业主向记者提供的珠海源丰出具的“补偿协议”显示,珠海源丰方面希望通过一次性向业主支付补偿金来达到“不再追偿”的目的,但据多名业主反映,珠海源丰提出的补偿标准远低于合同约定。

  业主购房合同显示,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况,开发商需按照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赔偿给业主。如果从交楼之日开始计算,到现在,大多数业主的赔偿金都会超过10万元。但业主透露,珠海源丰给出的“一次性补偿标准”只有三四万元。

  据一些业主透露,截至目前,至少有40名业主先后委托律师就上述纠纷向珠海市香洲区南湾法庭提起了诉讼,但珠海源丰方面多次向法庭申请“管辖权异议”,案件始终没有开庭审理。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3月20日举行的南湾法庭关于珠海源丰“管辖权异议”申请的听证会上,珠海源丰代表表示,此前,相关业主已经与公司签署了相关仲裁协议,因此此事件不在南湾法庭的管辖范围之内。

  根据相关法规,申请“管辖权异议”须出示相关证据。但业主称,并未与其签署所谓“仲裁协议”。听证期间,珠海源丰代表表示,“仲裁协议”在公司整理档案室时丢失,目前还未找到。

  业主代理律师黄律师认为,如果珠海源丰方面无法出示相关证据,所谓的“管辖权异议”是不成立的,法庭应该予以驳回。

  施工单位未作调整

  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花园城虽系招商地产与珠海源丰的合作项目,但后者的实际控股人却是深圳招商地产。

  工商资料显示,珠海源丰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0日,法人代表孟才,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珠海源丰51%的股权,珠海市建城工程有限公司持股49%。

  几乎在同一时间,深圳招商地产出资800万元,在珠海注册了名为“珠海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也叫孟才。

  相关资料显示,孟才系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还担任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地产,为深圳招商地产母公司)副总经理。

  前日,记者拨打孟才的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记者发去短信提出采访请求,但截至发稿前,孟才亦未作出回应。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信息显示,招商花园城三、四期的建设单位已由珠海源丰变更为珠海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但施工单位仍是一期的珠海市建城工程有限公司。

  此外,根据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于2011年5月13日公布的 “工程竣工验收公示”,招商花园城一期的项目负责人为王文峰。王对记者表示,他去年7月份已从珠海源丰离职。

  2011年4月6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出了一则处罚通报,“珠海市建城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珠海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招商花园项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因企业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工人多次围堵工程项目部。”

  品牌信任度或受影响

  2008年,借助招商花园城项目,招商地产首次踏入珠海市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此前,招商地产在深圳蛇口开发了同名的住宅项目,市场口碑颇佳。

  珠海招商花园城项一名营销负责人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珠海的招商花园城将是深圳蛇口的“复制品”,该项目将延续深圳花园城的“气质”。

  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谢逸枫表示,类似“一方出地,一方出钱开发”的合作项目经常会因股东之间利益分配不均而产生矛盾,对于招商地产来说,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向购房者作出澄清,且按合约约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这对招商地产在珠海未来的发展也是个不利信号,”谢逸枫表示,有可能使其品牌形象和信任度受到影响,甚至波及其他城市的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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