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明办负责人表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也是一个城市人文环境和综合实力的全面体现。苏州作为目前全国唯一拥有地级市和县级市两个“全国文明城市”的地区,所辖县级市已全部建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初步形成了以中心城区为龙头、县市联动的“全国文明城市群”雏形。苏州的创建工作将为全国评选“文明城市群”建立相关标准,具有开创性意义。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的崭新目标,为苏州描绘了一幅令人充满期待的新蓝图。根据部署,苏州将按照素质提升与社会发展协同推进、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协同推进、分类指导与典型示范协同推进、重点突破与长效建设协同推进的原则,整体推进城乡文明一体,打造具有高效能的基础设施、高水平的管理体系、高质量的生活环境、高效率的合作分工、高品位的城乡文化、高素质的公民思想道德的城市群,使城乡文明一体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为加快推进“全国文明城市群”创建步伐,6日的动员大会还下发了《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推进城乡文明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征求意见稿)》,对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机制等进行了说明和部署。根据要求,苏州将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内容和目标任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与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工作职责相衔接,同步布置、同步落实、同步推进。
这个过程中,苏州将重点在推动“城乡八个一体”上下功夫,即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一体规划、生产方式改革城乡一体推进、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完善、社会保障城乡一体统筹、群众文化生活城乡一体繁荣、生态文明城乡一体提高、基层党建工作城乡一体加强和文明创建活动城乡一体联动,这是苏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的主要任务。
与此同时,文明城市群创建将与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同步推进,以服务人、发展人、提高人为核心,动员市民成为文明城市群创建的参与者、受益者和监督者。此外,苏州把文明城市群创建变成转变企业生产方式、改善群众生活质量的过程,实现创建工作从党政部门的“行政推动”向群众的“内需拉动”转变,进而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整体合力。 (谭诗垚 潘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