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北京市商务委发文:月底前买节能家电仍获补贴
时间:2012-02-07 09:44:25  来源:搜狐 
 本报讯 (记者杜丁)昨日,市商务委下发《关于高效节能家电产品促销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2月29日前,市民购买节能家电仍可获得补贴,销售企业在销售节能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

  去年9月开始试点实施的北京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是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捆绑实施的,而以旧换新已于2011年底结束。有市民提出疑问,今年家电节能补贴政策是否还继续试点?昨日,市商务委下发补充通知,通知除了明确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到月底外,还对补贴产品范围、补贴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比此前出台的方案,此次补贴产品范围没有进行调整,仍延续前期《北京市高效节能家电产品促销试点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范围,即能效标志为一级或二级节能型家电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配有节能显示器)。

  另外,财政资金补贴标准也没有调整,仍沿用前期《方案》中所规定的标准。即购买节能产品的,可享受财政资金补贴。其中,购买一级能效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的,给予300元/台的补贴;购买二级能效电视机、空调的,给予100元/台的补贴;购买节能电脑(配有一级和二级能效显示器)的,给予200元/台的补贴。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