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2年,江西将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限制,逐步在全省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对全家或部分成员迁入城镇落户的农民,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其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附着在集体土地上财产收益的分配权利。与此同时,为建立有效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2012年江西将探索“以宅基地换住房、以承包地换保障”的制度创新,解除农民进城担忧。
此外,江西还将推出一些相关举措,积极将农民工住房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2012年起,江西各市县将停止新建名称多样的保障房,只建“公租房”,各类保障房保障对象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调整后的保障房分配依据,由过去以户籍与收入为主转变为以就业地住房困难程度为主,申请不受户籍限制。据估算,2012年,江西城镇化率有望增加1.7个百分点,达到4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