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体能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
时间:2011-12-29 11:02:23
Breheny(in Blowers,1993)认为集约城市是一个高密度、混合功能的城市,鼓励城市在既有的城区范围内发展并禁止向超出范围外的地区扩张。
“集约并不简单意味着同一个地块里容纳更多的人和城市功能,只有当配套基础设施和城市资源的配备达到一定水平时提高密度才是有意义的。集约城市不仅仅意味着严格的能源消耗与排放的环境标准,同时也能提供良好的生活质量”。(Breheny,1992)
所以集约城市不仅仅是每公顷更多的人口或者是超高层的居住建筑,它意味着在城市中注入更多新鲜的血液来吸引人们从城郊返回城市中,同时通过高效的生活方式将能源消耗降至最低。
要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未来的城市发展模式的关键点在于:住房增长、能源消耗、城市的可达性、经济的增长能力、自然生态与人类社会的结合与保护以及大众对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等方面。通过对“紧密化与集中化城市模式”的理解,我们可以设想,通过对城市的改造,实现城市向高密度、集约化发展,将有助于未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而对于城市居民来说,我们需要通过诸如对建筑的再开发、提高社区活力、提高居住密度等等相关的措施来实现城市的进一步发展。
集约型发展就是依靠提高生产要素的利用质量和利用效率,促成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能耗更少,成本更低,经济效益更可持续。具体到城市集约型产品,集休闲、娱乐、办公、购物、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已经大量出现,这种城市综合体的先进性在于功能复合、资源共享,价值链互动延伸。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上同时开发住宅、写字楼、酒店、购物中心等不同物业,从功能上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